因父亲涉嫌犯罪被羁押,母亲又拒绝支付抚养费,离异家庭中的两个年幼的孩子跟年老多病的爷爷奶奶生活,没有经济来源面临着辍学的窘况。顺平县法律援助中心伸出了援手,几经周折终于为孩子们讨到了抚养费。8月16日,俩孩子在爷爷的带领下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一面绣着“救困扶弱, 情暖人心”的锦旗,以表示对杨晓晴律师的感激。
据了解,顺平县某村张大爷身患尿毒症,老伴患有老年痴呆,家庭生活非常拮据。他儿子与儿媳婚后生了两个男孩,夫妻因感情不和于2014年2月离婚,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商定了两个孩子们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孩子们200元抚养费,但二人离婚后,母亲从未支付过两个孩子的抚养费。2015年11月,孩子的父亲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公安机关羁押,两个孩子彻底没有了经济来源,都在读小学的哥俩面临辍学的窘境。
今年年初,为了两个孩子的学费,张大爷找到孩子母亲协商,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他来到了顺平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立即审查受理了此案件。法律中心主任杨晓晴律师了解到两个孩子的处境后,马上拿出200元贴补孩子,并决定亲自代理该抚养案,为两个孩子争取应有的权利。经过杨晓晴细心的庭前准备和有针对性的庭上辩护,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提出的意见,判定孩子母亲每年给付两个孩子抚养费共计7705元。
判决容易执行难,法院执行庭的法官和杨晓晴多次到孩子母亲的工作地执行未果,直至将其行政拘留并冻结银行账户,孩子们的抚养费才最终得以执行到位。(记者马骏通讯员姜楠)
司法解释
什么情况下可以得到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的。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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