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八月初,浙江温州国安局拘传了台独分裂分子杨智渊。
拘传他的法律依据很简单,因为他涉嫌违反我国刑法,危害国家安全,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台湾人就是中国人,杨智渊煽动“台独”、分裂国家,无论他身在何处,都应该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1971年10月25日举行的联合国大会第1976次会议,自新中国获得联合国合法席位、“台湾代表”退出联合国席位开始,世界上就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这是写在联合国决议中的!1971年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所以,在中国搞台独、搞分裂,不但是践踏我们的底线,还是掩耳盗铃的犯罪。
国家的《反分裂国家法》和《国家安全法》均明确规定,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月4日,浙江省温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对涉嫌分裂国家犯罪、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台湾地区犯罪嫌疑人杨智渊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由拘传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很多人可能对“监视居住”不太熟悉,其实这是表明案情更加严重、处理更加严格。
按照我国法律,指定监视居住指嫌疑人居无定所的或办案机关认为你住在家里有可能会串供、逃跑,影响到办案的可以指定某一地点居住。比如宾馆、特定的可以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但不能在办案机关。这个居住点是有人看守的,随时可以进行讯问的。
指定监视居住最长有6个月,不进入诉讼程序,被监视人对外无信息流通,哪怕是律师会见,也需要批准;刑法规定:“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这6个月可以做的事情就多了,如果杨智渊先要“改过”、“立功”的话,就需要把他的“上线”、“下线”、“背后的资金”交代清楚。所以,所有的台独分裂分子,都不要心存幻想。
杨智渊出生于1990年,外祖父是败退台湾的国民党老兵,曾祖父则是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的台湾本土“伪军”,死于太平洋战场……杨智渊成长于陈水扁执政时期,接受的就是“台独”教育,最终成为了顽固的分裂分子。
2006年,杨就读中学期间即开始从事“台独”分裂活动。2008年,杨在“野草莓学运”中表现活跃,被台湾民进党选中重点培植,任命为民进党台中市党部青年会会长,成为“台独”势力重要成员。2011年,杨参与组建“台湾民族党”,积极策划实施一系列“台独”分裂活动,妄图推动所谓“公投建国”。2019年,杨出任该党副主席代理主席党务后,变本加厉,高调推行“急独”路线,大肆鼓噪“台独”立场。同年,杨应陈水扁邀请,代表“一边一国行动党”参选新北市永和区“立法委员”,并在选举中大肆宣扬“谋独拒统”,极力煽动两岸对立。香港“修例风波”期间,杨高调串联分裂势力为“港独”站台,鼓动“多独合流”,公然挑衅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近年来,美国搞“以台制华”,不断歪曲虚化掏空“一个中国”原则,把联合国决议和中美联合公报当作废纸,搞“美台勾结”,为“台独”分裂势力撑腰打气……这给了很多台独分裂分子幻想的底气,他们真的以为,美国会愿意为了他们虚无缥缈的幻梦与中国开战。
杨智渊这种年轻的分裂分子,其实在台湾不在少数,他们并不懂政治,也不懂世界大局,更不懂民族大义,他们只是在美日煽动、民进党洗脑下被毒化的一代人,在当年的台湾街头政治运动中,崭露头角的一些小头目,他们因为所谓的“影响力”获得了民进党和境外势力的青睐与投资。他们作为民进党的“功臣”而鸡犬升天,用自己所谓的出人头地去吸引更多的年轻人……有了这样的经历,他们找到了“财富密码”,于是走上了更加激进的台独分裂道路,辱骂大陆、叫嚣反华,以博得更多的“政治资源”。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自以为是臭鱼烂虾不被关注,甚至还敢于改头换面来大陆赚钱,实际上他们所有的行踪早已被国安机关掌控,收网抓人只是反掌之间。
杨智渊的案子只是个开始,台湾不是没有爱国者,不是没有期待统一的同胞,打击台独分子,打击敌人,正是在团结我们的同胞,告慰爱国者。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国家的统一不可阻挡,每个人都要选对自己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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