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温州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发布

温州讯 昨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消保委发布全市2015年度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并由律师对案例作简单点评。

案例:去年6月初,黄某使用某银行信用卡共透支消费25万元。期限到前,黄某选择转账方式还款,但并未收到还款信息短信。最后,黄某因少还2万元被银行要求支付全额25万元的滞纳金。

结果:银行决定免除黄某这一个月的滞纳金。

点评(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柯展):黄某出现还款差额的原因之一是未收到银行短信,银行一方应当对此承担责任。滞纳金是对违约不守信持卡人的一种经济惩罚,但这种惩罚应该是有限度的。本案中,银行计算滞纳金时进行无限制的时间累积计算,且以全额25万元作为基数,这种违约惩罚违反了平等、公平交易原则。

手机蓝屏消费者反被喷;商家退货道歉

案例:去年2月份,刘某在某商家处购买了一部手机,不料几天后就出现蓝屏。刘某多次与商家交涉,商家竟称刘某智商配不上用智能手机,手机出问题是因为刘某智商太低。

结果:经营者向消费者道歉,并将问题手机做退货处理。

点评(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柯展):这种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的行为已经违法,依法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如果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还可依法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经营者还会受到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维修费与定损金额有差;保险公司补差

案例:去年10月1日,陈某的车辆发生追尾事故。交警认定对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无责。后陈某将车辆停放在某4S店修理,修理报价4万元,但保险公司定损金额只有2.9万元。

结果:经保险公司与汽修厂及陈某协商,最终议定以3.3万元进行维修。

点评(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力):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及时与受害人沟通,告知定损金额的标准与依据。保险公司若未履行以上义务,单方确定定损金额,则存有侵害受害人合法权益之嫌。同样,受害人应当保证维修的合理性与适度性。若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无法协调的,可要求权威部门对实际损失进行鉴定。

美容师将顾客灼伤;美容院要负责

案例:去年,张某在瑞安市仙降街道某美容院去痣,美容师不慎将点痣药水打翻,造成张某面部、颈部不同程度灼伤。美容院认为,主要责任是美容师,美容院只负次要责任,仅支付张某部分费用。

结果:美容院负责人最终愿意承担张某全部医疗费用。

点评(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力):该案为“职务行为致人损害”的典型案例。“职务行为致人损害”中,企业主的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即不以企业主具有过错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当然,企业主承担法律责任后,可向存有过错的员工进行追责。

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商家退还押金

案例:周女士参加某婴儿用品商店的开业微信点赞送相册活动,付了200元押金后,到该店预约双休日拍照却遭到拒绝,要求退还押金同样遭拒绝。

结果:经营者退还周女士200元押金。

点评(浙江诚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律顾问中心主任雷京卫):本案中经营者并未事先告知点赞活动有限期限或限制使用期限,存在违约或过错行为。经营者在收取押金后,未按照约定提供送相册拍照等服务,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退还押金。

销售过期保健品;商家“一赔十”

案例:去年4月份,宋某发现在苍南县灵溪镇某保健品店购买的阿胶桨、阿胶属过期产品。执法人员实地检查,共查获过期鲜人参汁、免疫白蛋白、阿胶糕、冬虫夏草等保健品11盒。

结果:消费者依法获“一赔十”共计2000元。同时,经营者因经营销售过期保健品被依法立案查处。

点评(浙江诚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律顾问中心主任雷京卫):店家销售明显过期失效、变质产品,宋某依法可获“假一赔十”的赔偿。执法部门可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教学质量不佳;跆拳道馆退学费

案例:孙某为儿子在瑞安某跆拳道馆报名学习,并缴纳学费8000元,学习时间为2014年12月6日到2016年12月6日。2015年12月,孙某认为该馆教学质量不佳并有搭售商品、服务之嫌,欲让儿子退学并要求该馆退还预交的2016年学费5000元,该跆拳道馆不同意。

结果:该跆拳道馆向孙某退还其预交的学费5000元。

点评(浙江诚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玲):长期限的教育消费合同,消费者应当同服务提供者订立书面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解除合同的条件进行事前具体约定。这样当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时,消费者可直接通知经营者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预交学费。当经营者拒绝返还时,消费者可通过向消保委投诉、向法院起诉等途径解决。

喷漆改色无法变更登记;车主要担责

案例:去年6月份,陈某将车送到某4S店喷漆,该店推荐了一个新款变色车漆,结果导致车辆无法变更登记。陈某要求变更车辆颜色无果。

结果:由4S店将车喷回原漆,陈某承担总费用的六分之一。

点评(浙江诚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玲):消费者在进行一些特殊消费时,应当谨慎而为,要充分考虑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应当理性消费,否则后果可能就是要为自己的大意消费埋单。

运营商擅自开通业务;取消并退话费

案例:去年2月份,张某投诉某运营商未经其同意,擅自为其电话开通SP业务。

结果:该运营商为李某取消业务,并退还话费。

点评(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强):运营商的行为未经张某同意,侵犯了张某的知情权、选择权。如果运营商的行为给张某造成损失的,依法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胸器变“凶器”;医院取假体再赔7万

案例:去年8月份,周女士花38000元在温州某医院进行隆胸手术。术后,周女士不但胸部形状怪异,而且右侧乳房渐渐失去知觉。周女士多次要求赔偿未果。

结果:医院对周女士的胸部进行假体取出修复术,并一次性支付周女士7万元。

点评(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强):医院在手术前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手术存在的风险,而且手术协议书也并未写明周女士隆胸所用的假体型号。由于医院的过错行为,给周女士的身体造成了损害,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医院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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