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大致需要经过三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
当遇到案件时,家属往往不知道委托律师介入的最佳时机,导致错过辩护的“黄金救援期”,又或者白白浪费金钱。
本文李佳鑫律师就通过3个问题来分析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在侦查阶段委托律师介入案件。
一、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可以委托律师?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通过此法条可得知,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便有权委托律师。相同的,当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时,便可委托律师了。
二、在侦查阶段,为什么要找刑辩律师介入案件?
01. 仅有律师能够会见犯罪嫌疑人
若提及侦查阶段委托律师的必要性,那么律师专属的会见权便是其中的重点。会见的必要性往往体现在以下几点:
1、传达需求,建立沟通。
家属在收到拘留通知后,通常处于发懵或无助的状态。办案警官一般也只会告知家属,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以及被拘留的时间,其并不清楚嫌疑人在看守所里面的情况以及需求。在信息封闭的情况下,家属便需要委托律师通过会见的方式了解当事人在看守所的具体情况,如是否在金钱或物资上有所需求,或者在民事上是否有需要家属关注的事情(与案情无关),这些都可以通过律师的会见来传达。另外,律师也可以通过会见了解到嫌疑人被关押的仓号,让家属与当事人建立起书信联系。
2、告知权利,避免冤屈。
刑事诉讼法作为专业的法律,具有极高的威严性与一定的神秘性,嫌疑人在身陷囹圄前大概并未接触过。一旦嫌疑人被羁押至看守所,便与外界隔绝联系,从而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然而,嫌疑人一般并不清楚法律赋予了他们何种诉讼权利,以及如何行使该权利。所以,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会见能为嫌疑人提供法律辅导,教导嫌疑人如何正确、合法地行使自己诉讼权利,引导嫌疑人依据事实和法律正确地进行有效辩解,避免因违法的侦查行为导致其枉受牢狱之灾。
3、了解案情,明确方向。
刑事案件在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之前,辩护律师是无法查阅卷宗的,对于案情的大部分了解都来自嫌疑人的陈述,所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能够帮助律师更快地了解案情,从而制定罪轻或无罪的辩护方案。律师的会见就像医生的问诊一样,通过听取嫌疑人对案情的介绍后,针对性地进行发问,刨根问底深挖嫌疑人关于自己无罪、罪轻的全部细节,尽可能全面获取无罪、最轻证据所存在的线索,从而为下一步调取证据做好准备,而这也是刑辨律师的核心技能所在。
02. 在黄金辩护期内争取取保候审
关于黄金辩护期,是指自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后,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前这段时间。这个时间最长可以达到37天,一般而言,如果不是共同犯罪的情况则会在37天之前便走完这个程序。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嫌疑人会继续羁押;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嫌疑人会获得释放。在实践中,是否能够取保的意义被过度强化,很多时候逮捕变成定罪的前奏,普通人乃至司法机关都将是否被逮捕作为是否应当进行诉讼的裁决依据。刑辨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另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帮助当事人争取获得取保候审决定。如果能够成功地在侦查阶段变更强制措施,将会对于案件的无罪化处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03. 引导公安的正确侦查,为无罪辩护奠定基础
侦查期间是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指控嫌疑人犯罪事实的法定期间,在这期间的证据收集将对嫌疑人的定罪量刑产生极大的影响。虽然《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应当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但在实践中,一旦嫌疑人被立案侦查,办案人员往往会先入为主,全力向着定罪、罪重的方向收集证据,因为在他们的潜意识里会认定,嫌疑人就是有罪的,特别是在调取言词证据时,更有明显的有罪倾向性。而律师在这个阶段关注的是与侦查人员完全相反的无罪认定的证据,律师提供的有效辩护工作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整个案件的证据体系,通过主动调取证据或向侦查人员提交专业的法律意见,引导侦查人员发现或发掘被害人无罪、罪轻的证据线索,进而影响侦查机关的侦查方向,为后期的无罪辩护奠定坚实的基础。
以上便是刑辩律师在侦查阶段的重点工作。
三、那什么情况需要律师介入案件?
对于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嫌疑人,委托律师介入是十分有必要的。
对于部分嫌疑人已经被取保候审的简单案件,如果嫌疑人觉得证据确凿、事实清楚,那么委托律师在这个阶段介入的意义并不大。
因而,侦查阶段是否应当委托律师不能一概而论,而是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最终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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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佳鑫律师 智领刑事法律部主任 执业证号 | 14406202210444547
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企业合规审查、民商事经济纠纷等领域,从业以来办理过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其中不乏取保、不起诉、缓刑等成功案例,具有丰富的刑事案件代理经验。
部分经办案件及成功案例:
1.王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取保)
2.卢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取保+不起诉)
3.郑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自首认定,轻判)
4.叶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最高检监督)
5.李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高院再审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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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简介
中国·佛山
广东智领律师事务所秉承创新+法律结合的理念,致力于打造“创新技术+客服团队+律师服务”的服务模式,并自研运营线上法律服务产品律智领。目前,智领律所已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法律、刑事法律、房地产法律等12个专业方向部门,其中以资产管理、公司法为主营专业化发展方向,并综合发展其他业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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