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正在砍树。受访者供图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郑建卫)《长城调查 | 河南信阳淮河生态廊道绿化林为何屡遭砍伐》在长城新媒体各平台发出后,引发广泛关注。为期30年的土地流转协议是否有效?2019年在耕地上种树是否违法?信阳平桥区长台关乡政府(以下简称乡政府)几年前请公司来种树现在又带人砍树,应承担什么责任?12月5日,针对这些大家关心的问题,河北仙龙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新维,给出了专业意见。
被砍伐的林地旁已种出了庄稼。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迟霄航 摄
乡政府请人种树又请人砍树 有上级机关要求也得承担责任
2019年,河南豫楚农业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应乡政府的邀请来种树的,现在又是乡政府请人来公司林场砍树。按照乡政府工作人员的说法,这两种行为都是上级政府机关布置的硬性任务,如果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就会被追责。在这种情况下,乡政府是否还要承担责任?
刘律师说:乡政府作为一级政府机关,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2019年,上级机关要求在淮河两岸种树建设廊道绿化林,这得看当地的土地性质,如果土地的性质是基本农田,在土地性质调整之前,就不能种树。乡政府将基本农田流转给公司种树就涉嫌违法,土地流转合同也就无效。2019年乡政府的行为涉嫌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要恢复原种植条件,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样在今年砍伐林场树木的时候,也需要有相应的砍伐手续。
乡政府应负的责任并不能因为有上级政府机关的要求而免除。如果上一级政府机关的指示、指令出现了违法违规的情况,下级政府应该向上级政府机关反映。
30年土地流转协议不规范 涉嫌套取国家补贴
公司和乡政府的一个争议焦点是,2019年3月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是否有效?《协议》约定:乡政府向公司提供位于长台村、余寨村的流转土地2100亩(以实际流转面积为准);土地租赁期限从2019年3月至2049年2月底,共30年;前10年的土地租赁费由乡政府承担,从2029年开始,公司以每亩每年600元向农民交付土地租赁费。
刘律师认为:土地的所有权人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使用权人是农户,所以土地流转的主体应该是农户而不是乡政府。在这个合同中,乡政府成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实际上充当了一个企业的角色,这与乡政府是承担管理职责的一级人民政府身份相违背。这个合同的实质是乡政府先从农户手中把土地租下来,然后再转租给公司,这里面肯定存在老百姓不知情的情况,严格地讲,这个合同应该无效的。但是,导致合同无效,乡政府的责任更大,因为这是乡政府招商来的项目,乡政府处于主导地位。
按乡政府负责人的说法:“那份协议的用途只是提供给公司申报国储林项目,并非真正的合同。双方本来准备签署一份8年的合同,约定前4年由政府支付地租,后4年由公司支付地租。”如果这段说辞属实,那就坐实双方共谋欺骗上级、骗取国家补贴了,应该是涉嫌刑事犯罪了。
刑法266条诈骗罪;345条滥伐林木罪;397条滥用职权罪;407条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罪;410条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乡政府和公司相关人员涉嫌这些罪名,至于构成构不成犯罪,还得以司法机关的调查为准。
乡政府会议纪要 对公司没有约束力
乡政府负责人说,那份期限为30年的土地流转协议的用途只是提供给公司申报国储林项目,并非真正的合同。双方本来准备签署一份8年的合同,约定前4年由政府支付地租,后4年由公司支付地租。按照这个8年合同,公司应当承担最近一年的地租。现在公司没有按时支付,违约在先,才引起村民自发砍树,收回承包土地。晏先生说,公司没有签过8年的土地流转合同,8年合同的事,他是在砍树之后才听说的。
乡政府负责人说,当时乡里开会研究过和公司的8年合同,乡政府的工作会议纪要中有记录。假如真的有这个会议纪要,纪要内容确实和乡政府负责人所说的一致,那么这个纪要对公司有约束力吗?
刘律师认为:乡政府的会议纪要讨论的是乡政府的事务,对公司在合同层面上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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