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款是该先发律师函催告,还是直接起诉?

对方欠款是该先发律师函催告,还是直接起诉呢?

经常会有做生意的朋友这么问,有些律师可能会引导你去起诉,毕竟起诉收的律师费更高。当然这样讲,不是说律师的建议肯定是错的,起诉是最直接彻底的解决方式,而且律师按照代理案件的工作付出收取律师费,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只不过,这未必是当事人的最优选择。

发律师函的费用相对起诉要低很多,而且很快就能发出去,而法院起诉则更耗时耗钱,虽然起诉有法院的强制执行作保障,但是如果最终拿不到钱的话,无疑会扩大当事人的损失。尽管起诉还有许多其他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但毕竟“费用”还是许多人考虑的首要因素。因此,很多人愿意先发律师函去试一下。这种先尝试小成本方法的想法很自然,只不过如果只是考虑费用因素的话,则想法过于粗略,还是应该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求最佳决策。

对方欠款是该先发律师函催告,还是直接起诉?

下面是实务总结的一些经验,希望能帮助有这个问题的人做出合适的选择。

有下面这些因素时,应尽快起诉:

对方拖欠不止一家,经营已经面临多方面困难。尽快起诉,才可以尽快判决和执行,如果拖太后面就可能执行不到财产,或者被拖入对方的破产程序,更加耗时耗力,回款效果差;电话不接,短信微信不回,已有跑路迹象的。电话都不接,大概率更不会理你的律师函,起诉更佳;双方对合同履行相关问题存在争议的,这种已经不认可你法律上的付款理由,发律师函给对方,可能也只能得到对方回复的律师函,基本不会主动还款,发律师函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对方为中小企业或者个体户,此前口碑已经不怎么样的。如果对方有心逃债跑路的话,发律师很可能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相当于打草惊蛇通知对方转移财产。对方欠款是该先发律师函催告,还是直接起诉?

有下面这些情形的,可以考虑发律师函催一下:

对方实力雄厚,双方无争议,虽然已逾合同约定期限,但还不算特别久的。至于怎样算“不算特别久”,需要根据交易习惯看对方的回款节奏,或者市场上其他同行的反馈等来判断;对方在变更股东、项目更新或者换管理方等出现临时性、过渡性原因,而且情况属实的,不妨发函一试。这个要防止对方只是找借口;对方是知名品牌,或者有新项目计划或者上市计划的,这种公司一般比较忌惮有新的诉讼记录,所以发律师函警告诉讼可以达到一定的效果;已经掌握对方确切有效,而且足以偿还欠款的财产线索,对方没有其他严重经营信用问题时,可以先发律师函尝试一下;拖欠金额不大,相比起诉的诉讼费、律师费直接起诉成本过大,不太划算的。

最后要强调的是发律师函只是警告催款的效果,如果对方情况有变,或者发函后一段时间没什么正向反馈的,还是要尽早起诉,而且要尽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以上所述并非绝对,所有意见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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