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立案诉讼服务工作律师座谈会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立案诉讼服务工作律师座谈会

本网讯(梁靖 李东昊 牛丹)开门纳谏,凝聚共识。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全国律协“四方会商”工作机制,听取广大律师队伍对许昌法院立案诉服工作的意见建议,4月2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立案诉讼服务工作律师座谈会,邀请市律师协会和50余名律师代表参会。许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志强,许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必贤,许昌市律师协会会长杨志华,许昌两级法院相关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参会。

  会议介绍了近年来许昌法院立案诉服工作的开展情况。杨志华从党建和业务工作两个方面介绍了近年来律师协会的工作开展情况。律师代表对许昌法院立案诉服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结合自身执业的实际情况,从完善诉前调解程序、规范案件立案流程、加强诉前保全工作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刘必贤从坚持党的领导、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培养司法和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准确适用法律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等五个方面作点评讲话。

  孙志强对司法局、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朋友长期以来对许昌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律师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切合许昌法院立案诉服工作实际,评价客观中肯,有针对性有可行性,许昌法院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对短期的问题及时整改,对长期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进行规范。

  会议强调,要积极推动法官和律师队伍良性互动,共同助推法治建设,凝心聚力护航许昌高质量发展。要牢固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彼此尊重、平等相待,劲往一处使、共担一份责,要共同围绕司法审判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发挥法治对社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要统筹做好立案登记制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要在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发挥好诉前调解、府院联动、基层治理的优势,把法院调解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市域治理大格局中,着力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要努力打造交流中有来有往和业务上互相监督的“亲”“清”关系。要在工作上相互监督、相互支持、相互尊重,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在交流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法院立案诉服工作人员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大对不立案投诉的督导力度,让律师执业环境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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