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王律师辉
以下文章来源于遇见周律师 ,作者周雅楠
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诉讼费减免
一、未成年人抚养费履行现状
自2016年起,我国离婚率一直保持在3.0‰以上,2021年实施冷静期,离婚率下降到2.0‰(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未成年人面临家庭解体的冲击,承受家庭离散带来的经济变故,抚养费权益保护面临无法保障的风险。多数子女未获得父母一方应当给付的抚养费,引发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二、诉讼主体多数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基于诉讼主动权的考虑,选择在子女即将成年时,以子女为原告,以自身为法定代理人,起诉不直接抚养一方,要求支付欠付的抚养费直至子女18周岁止或研究生毕业止(预留协商谈判空间)。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正式发布实施后,抚养费的诉讼主体将产生巨大变化。成年子女将不能起诉要求抚养费。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将有权在子女成年后,以自身名义起诉对方欠付的抚养费。
三、诉讼费成功减免案例未成年人多数尚在求学阶段,没有经济来源,也未获得或少量获得不直接抚养一方支付的抚养费。如人民法院按照标的额收取诉讼费,将是一笔不小的费用,给当事人带来经济负担。笔者办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诉讼费近六千元,原告法定代理人提出债务缠身、缴费困难。因此在人民法院发送缴费链接后,我方申请诉讼费减免,经与承办人员多次沟通,最终人民法院准许诉讼费减至二百余元,大大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从诉讼程序上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河南省法院诉讼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免交诉讼费用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女,X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住XXXXXXXXXXX。
法定代理人:XXX,男/女,X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住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联系方式:XXXXXXXX。
请求事项:免交诉讼费用XXXX元。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XXX因与XXX抚养费纠纷,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通知申请人预交诉讼费XXXX元。由于申请人系未成年人,还在读初中/高中求学,没有经济来源,且自XXXX年以来从未收到过抚养费,无力承担诉讼费用,缴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河南省法院诉讼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追索扶养费的,应当免交诉讼费用。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恳请贵法院对本案诉讼费用予以减免。 此致XXXX人民法院申请人: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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