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咨询,因为金额较小,想自己处理劳动案件,这里李律师就给大家说说,到底怎么做。首先,对于劳动案件或者绝大多数诉讼案件,无非就是两件事,事实方面以及程序方面:
一、事实方面
特别是劳动类案件,事实是最重要的,这里就要特别注意了,作为劳动者(对于单位也是一样)有以下事实是避不开的:入职时间、薪资构成以及发放情况、职位、离职时间、怎么离职(被公司开除还是辞职蛮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存在哪些违法的行为。
重点说一些最后一个因素公司存在哪些违法行为,因为前面几项事实都是自然事实或者说大都影响补偿金或者末发放工资的计算基数,但真正判决请求成立与否的是公司存在哪些违法的行为,比如被违法开除就说明公司是如何将自己开除的,口头的、书面的等等,为什么认为公司是违法,这些是影响案件胜负的关键因素,所以在开庭前要着重准备。当然入职时间、薪资构成以及发放情况、职位等因素也是很重要的,关系到能主张的补偿或者末发放工资的数额问题。
总之,将这些事实因素所需要确认的事实都理清楚以书面的形式记载,庭上就回答自如了。
二、程序方面
所谓程序就是指庭审怎么开展的顺序和规则的范畴,在事实方面准备好之后程序方面最需要准备的就是证据问题了,证据的问题包括两层:
1.准备自己的证据
这里的证据在为了证据第一点也就是事实方面的证据,比如入职时间、薪资构成以及发放情况、职位这些需要举证的一般为:劳动合同、工资单、工资流水、离职证明等。怎么离职(被公司开除还是辞职蛮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存在哪些违法的行为则是需要举证公司书面的解除通知或者口头解除的录音,又或者是微信发送离职的微信记录等等,将这些证据都复印清楚标好页码,最重要的是做好目录,这里贴一个我自己的一审劳动案件证据目录给大家参考。
有了这些工作之后,劳动者举证的工作基本完成,也通过证据将案件事实很好的向仲裁员或法官展示了。
2.对公司(对手)的证据发表意见
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对方也会提交证据进行说明这时候另一方就要对对手提交的证据发表意见。理论上这里要讲的很多,但实践中只需要明白,发表意见就是表达几层意思:
1.对方的证据是否为真实,比如劳动合同是否为自己签署,与自己签署的是否一致这些都能判断;
2.对方的证据是否合法收集的,比如偷拍的,甚至是胁迫签署的材料;
3.对方的证据是否能证明想要证实的事实,比如有一份确实为自己签字的收入证明,但是该证明根本不是离职前一年的,是入职时的收入已经不能说明现在的收入情况了,这种时候就能向仲裁员或法官说清楚了。
把握好这几点,基本没什么太大的问题。当然如果比较复杂,金额较高的劳动仲裁案件,还是建议聘请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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