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仁汉 北京市康达(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众所周知,聘请律师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选择,因此所产生的律师费一般由聘请方自行承担。但是,特殊情况下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一般人不甚了解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具体情形。康达律师特别汇编出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二十一种案件及主要法律依据,供当事人维权和律师执业参考适用。
第一种案件:当事人约定了律师费承担的案件
主要依据:当事人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二种案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三种案件: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案件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二款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四种案件:担保权纠纷案件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五种案件:人脸信息侵权案件
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合理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第六种案件:网络侵权案件
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 ……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第七种案件:生态环境侵权案件
主要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十四条 原告请求被告承担下列费用的,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予以判决:……(三)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其他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原告请求被告承担以下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支持:……(三)合理的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
第八种案件:著作权侵权案件
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第九种案件:商标权侵权案件
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第十种案件:专利权侵权案件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 权利人主张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合理开支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注:现为第七十一条)确定的赔偿数额之外另行计算。
第十一种案件: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
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三款 依照前款规定难以确定赔偿数额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侵权的性质、期间、后果,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费的数额,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被侵权人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等因素,在5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第十二种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三款 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第十三种案件:反垄断案件
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 根据原告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将原告因调查、制止垄断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计入损失赔偿范围。
第十四种案件: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滥用权利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问题的批复》 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提交证据证明原告的起诉构成法律规定的滥用权利损害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原告赔偿其因该诉讼所支付的合理的律师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开支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也可以另行起诉请求原告赔偿上述合理开支。
第十五种案件: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案件
主要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诉讼中防范与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指引(一)》30.……受害人就下列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1)受害人为应对虚假诉讼及索赔而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 调查取证费等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六种案件:债券纠纷案件(共益费用分担、发行人违约责任、破产管理人相关赔偿责任)
主要依据:《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20.共益费用的分担。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者推选的代表人在诉讼中垫付的合理律师费等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利益所必要的共益费用,可以直接从执行程序、破产程序中受领的款项中扣除,将剩余款项按比例支付给债券持有人。
21.发行人的违约责任范围。债券发行人未能如约偿付债券当期利息或者到期本息的,债券持有人请求发行人支付当期利息或者到期本息,并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34.破产管理人无正当理由不予确认债权的赔偿责任。债券发行人进入破产程序后,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募集文件或者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授权,依照债券登记机关出具的债券持仓登记文件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所申报的破产债权,破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及时予以确认。因破产管理人无正当理由不予确认而导致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合理支出以及由此导致债权迟延清偿期间的利息损失,受托管理人另行向破产管理人主张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七种案件: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案件
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代表人请求败诉的被告赔偿合理的公告费、通知费、律师费等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八种案件: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案件(发行人维权)
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虚假陈述,发行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后要求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赔偿实际支付的赔偿款、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用等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九种案件:法律援助案件
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七、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种案件:商事仲裁案件
主要依据:各地仲裁规则
第二十一种案件:地方特别规定案件
1.如深圳市劳动争议案件。主要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五十八条 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劳动者胜诉的,劳动者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最高不超过五千元;超过五千元的部分,由劳动者承担。
2.如上海市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主要依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二条 …… 当事人请求赔偿为处理事故产生的费用(如交通费、误工费、取证费、律师费等)的,若该费用已实际发生,且为必须合理,可予支持。
3.如上海市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主要依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几点具体意见>》14、律师费可否作为损失要求赔偿?我们认为,所谓损失,是指因违约方或加害人的不法行为给受害人带来的财产利益的丧失。律师费在性质上应属于财产利益,原则上可以作为损失,但不能超过加害人或违约方应当预见到的范围。鉴于目前律师收费有按规定收费和协议收费两种,我们认为,受害人与律师协商确定的律师费,如果高于有关规定的,则高出部分可认为超过了加害人或违约方应当预见的范围,对超出部分应不予支持。
(特别说明:以上汇编仅作交流与参考之用,并非针对具体案件发表的法律意见,也不代表最终的司法裁判意见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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