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损失,物业、开发商“踢皮球”
商报讯(记者殷觞)詹女士谋生,赖于药店的经营。她的商铺,一向运作良好。然而,令她始料未及的是,污水、污物竟突然间从天花板上泄漏下来。不仅自己身染脏浊,店里的财物也因此而受损。可直到目前,詹女士店铺的损失,开发商、物业都没有明确的说法。
詹女士的店铺位于唯华路上的都市VIP生活广场。每个月,詹女士都需要向业主交纳租金一万余元。不过,每天的收入,都令她心满意足。詹女士原以为一切将高枕无忧。
如同往常一般,周一中午,她在商铺的工作台上享用午餐。“突然间,污水、脏物淋了我一身。”詹女士惊诧。从房顶而落的污雨,不仅淋到了詹女士身上,“工作台上的两台显示器也无一幸免。”当日情景,詹女士历历在目,“水量又特别大,直渗到了桌子下面的电脑主机里。”这时她才得知,是屋顶上的下水管,裂开了口子。
目前,开发商、物业已将管道暂时封闭。然而,“两台电脑、一台打印机,现在都用不了了。”詹女士说,“电脑关联着社保和药监局的系统,随便代替不得。”而由于物件损坏,这几天,她都无法正常经营。“正常来讲,我的店每天都能达到三四千元的营业额。”詹女士沮丧。
然而,直接、间接的损失,如今,还无人愿意承担。“商铺的业主答应帮我联系物业、开发商,可是他们的回答都模棱两可。”詹女士说。
“类似的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广场物业程先生说,“大楼的管道明显有质量问题,责任应由开发商来承担。”不过,开发商一方,另有看法。“事情确实发生过好几次。但每次,主要都是楼上排水系统使用不当的原因。”开发商相关事宜负责人蔡先生说,“我们的下水管,是直的。几十米高的楼上,如果排泄硬物下来,再好的管道也经不起这样的冲击。”至于詹女士的损失,“我们不能确定,物品的损坏,是由这件事情引起的。”蔡先生说。
那么,遭遇了类似的事情,业主如何解决?为此,记者咨询了商报律师团成员、江苏钟山明镜(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杰律师。张律师认为,意外与财物受损,所有者需要举出相关的证明。“如果证据充足,一般来说,租户的损失应直接由业主承担。”张律师说明,“随后,根据管道所有方以及事情发生的原因,业主可以向开发商、物业、楼上住户一方或多方索要赔偿。”
营业受阻,詹女士仍旧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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