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过外国、港澳台当事人的律师都知道,跨境当事人出具委托书需要进行公证、认证等手续,如果手续没做好,出庭所发表的意见都不会采纳,代理无效,增加诉讼成本。
外国、港澳台当事人如要在内地委托律师提起诉讼或应诉,需要履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跨境诉讼当事人:外国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经常居所地位于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的我国内地公民以及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组织。
1- 外国人、港澳台当事人在境外的,应当履行相应的公证、认证、转递手续。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这是原来的常规方式,即跨境诉讼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进行公证+使领馆认证,但自从我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2023年11月7日该《公约》已正式生效)后,使领馆一般不再办理领事认证业务,比如澳大利亚,故对于澳大利亚送往中国内地使用的文书,改为依据《海牙公约》办理附加证明书,即公证+附加说明书。
2- 此外,如果外国、涉港澳台当事人在中国境内的,可以在人民法院的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或者前往内地公证机构公证的,人民法院也是认可的。
2-1 法官见证签署
《民诉法解释》第五百二十三条 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代表人在人民法院法官的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可。
“授权委托面签”是指,在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诉讼中,为了确保委托授权的真实性,如果域外当事人要委托诉讼代理人,需要在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其委托才能生效。
比如外国、涉港澳台当事人在内地,直接与法院联系,在法官的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这样做之所以认可是因为授权委托手续本身是在法官面前当面核实身份并签署的,行为本身足以保障真实性,无需再机械地要求办理公证、认证手续了。
2-2 国内公证模式
《民诉法解释》第五百二十四条 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代表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机构公证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可。
外国、涉港澳台当事人如果方便,可以亲自去我国境内任何一家合法设立的公证机关,出具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
比如接受澳门的当事人委托,要出具授权委托书的,当事人完全可以就近去珠海的公证处办理授权公证,该授权委托手续也是合法的。
还有第三种更简便的方式:法官线上视频见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通过身份验证的跨境诉讼当事人委托我国内地律师代理诉讼,可以向受诉法院申请线上视频见证。
线上视频见证由法官在线发起,法官、跨境诉讼当事人和受委托律师三方同时视频在线。跨境诉讼当事人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或者配备翻译人员,法官应当确认受委托律师和其所在律师事务所以及委托行为是否确为跨境诉讼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在法官视频见证下,跨境诉讼当事人、受委托律师签署有关委托代理文件,无需再办理公证、认证、转递等手续。线上视频见证后,受委托律师可以代为开展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等事项。线上视频见证的过程将由系统自动保存。
当事人只需向法院提出在线申请,通过手机或者电脑进行视频连接,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出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即可。
港、澳居民提交的身份证件:港澳特区居民应当提交港澳特区身份证件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
该种方式被广泛应用于实践。根据深圳中院、前海法院的公众号推文披露的数据,2020年2月至12月,前海法院通过视频连线方式远程在线确认当事人身份与授权行为达105次,其他地区如北京法院也多采用线上视频见证。
3- 见证流程
根据前海法院视频面前流程文件,流程大致如下:
1.当事人下载企业微信APP,用手机号完成注册;
2.企业微信加工作人员;
3.当事人面签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未签名起诉状/申请书,授权委托书,黑色签字笔、红色印泥;
4.联系法院工作人员预约面签时间;
5.连线进行视频面签;
6.面签结束后,当事人将面签材料邮寄到法院。
通过这种线上视频见证方式,外国、港澳台当事人可以在域外直接委托内地律师,节省了跨境诉讼的经济和时间成本,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也提高了法院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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