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热点头条说#
近日,民政部网站上出现了关于婚姻登记规定的热议。一些网民认为现在婚姻登记必须提供户口簿的要求不合理,与宪法规定的“结婚自由”原则相违背,并建议对此规定进行修订。针对这一问题,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在7月26日的答复中表示,婚姻自由主要指的是不违背婚姻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提供户口簿是为了明确婚姻登记的管辖权,防止重婚等问题的出现,保护婚姻当事人的权益,与婚姻自由并不矛盾。
此外,民政部还回应了其他网民关于婚姻登记所需材料的问题。他们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加以干涉。为了推进婚俗改革工作,民政部正在与相关部门合作,专项整治天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并倡导文明健康的婚俗理念。
对于网民关于离婚登记所需材料的建议,民政部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时,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这一问题也引起了公众的关注。有网民表示,现在要离婚必须提供户口簿不合理,认为身份证与户口簿本质上是一样的,都由公安机构颁发,具有同等效力。为什么提供了身份证还必须提供户口簿呢?很多年轻人因为父母的干涉而无法提供户口簿,这与宪法规定的“结婚自由”原则相违背,并建议对此规定进行修订。对此,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在7月6日的答复中表示,他们将关注网民的建议。
综上所述,民政部认为婚姻自由是指不违背婚姻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而提供户口簿是为了明确婚姻登记的管辖权和保护婚姻当事人的权益。同时,他们正在积极推进婚俗改革工作,以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健康的婚俗理念。对于无法提供户口簿的情况,民政部规定可以凭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这一问题引发了公众的关注,有人呼吁离婚时只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即可办理。民政部表示,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和一夫一妻制度,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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