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工中,法务在草拟审查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

#头条创作挑战赛#

当下,企业用工以标准用工为主的“单一”模式到标准劳动用工、非标准劳动用工和非劳动用工并存的“多元”模式转变。从企业自行招工用工的“直接”模式到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等间接用工并存的模式发展。

企业用工中,法务在草拟审查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

当下常见的劳动争议原因

企业用工中,法务在草拟审查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

企业用工模式分类

1. 劳动关系下企业的负责与负担要比非劳动关系重:劳动合同签署、五险一金、工伤、合同解除限制;;

2. 企业应以标准劳动关系为主、其他劳动模式为辅;

3. “个人为单位提供劳务、关系不明”有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4. 非劳动关系需注意:用工性质需明确为非劳动关系、尽量以书面协议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防范雇主风险责任;

5. 标准劳动关系与个人劳务之间的区分需要重点关注。

企业用工中,法务在草拟审查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

企业应该防范用工风险

6. “临时工”的说法需要进一步界定

7. 个人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但是不构成劳动关系的情形:按工作量、销售量的无需坐班、时间自由的人员,为公司提供咨询顾问的兼职人员;保险证券直销电信的个人代理;个人自行完成定制加工,提交实物成果的,属于承揽关系。——要书面明确性质;

8. 非劳动关系中雇主也有责任:单位与雇用人员:对外雇主责任;个人之间:雇主责任;承揽:不承担雇主责任;单位违法转包分包+雇佣:用工单位只承担工伤责任;

企业用工中,法务在草拟审查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

企业用工风险

9. 服务合同交叉中的认定:签订合同时,最好明定为“承揽合同”或者“服务合同”,最好不要命名为劳务合同;不能有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叙述;具体术语采用报酬、服务方等;报酬结算不要采用固定月工资的方式,可按小时、按件计算;考虑约定商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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