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世伟:我们为农民老曾作无罪辩护

朱世伟:我们为农民老曾作无罪辩护

审理老曾案件的南城县人民法院

【本号按语】

本篇办案手记,原题《从十年以上到缓刑,诈骗案当事人获打折的正义》,是徒弟小朱写的,他没发给我看,可能怕我“批”,不少朋友发给我,并提出了表扬。据说,北大陈瑞华教授都在朋友圈转发了。总体写的还行,基本说清了过程。稍有遗憾的是,没有记录那个认真听取意见、很尊重律师的副检察长,也没有多写几笔那个勤勤恳恳办案、坦诚对待律师的副院长。因为具体的对接过程,他未直接参与,所以写不出来,又不敢合理“虚构”。

一个案件能得到相对圆满处理,或者说律师辩护能有所效果,功劳应当全部归于司法办案人员,辩护律师不过是检察官、法官的助手,协助他们一起实现个案的公平正义。律师再卖力,绞尽脑汁办案,如果检察官法官听不进去,拒绝沟通,也解决不了问题。所以,律师可以晒成果,但切不可贪天之功。

01师父首回老家办刑事案件

2023年1月,江西金溪农民老曾涉嫌诈骗案,由抚州市公安局指定南城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月底南城县公安局对老曾执行刑事拘留,后又执行逮捕。

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老曾家属聘请了本地律师,8月底进入审判阶段后,老曾家属放弃前任律师,舍近求远,到厦门聘请师父吴国阜律师和我一起担任辩护人。这是师父执业二十多年来,第一次回到江西抚州老家,办理家乡人的刑事案件,还是作无罪辩护。

朱世伟:我们为农民老曾作无罪辩护

老曾案起诉书

检察院指控老曾虚构申报条件,主要是虚构资金投入数额,骗取了国家补贴178万元。此前,相关办案人员认为,不退赃不认罪,要判刑12年以上。我们介入后,经过近半年艰难辩护,2024年除夕前日即2月8日,法院将老曾取保候审,他就掐着秒表回家过年了。

春节过后3月8日,法院第三次开庭,老曾当庭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公诉人既认同我们的无罪辩护意见,又提出可判缓刑的量刑建议。

3月底,法院终于宣判,判处老曾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即“判三缓四”,年近六旬的老曾,在羁押十一个月之后,不再需要忍受牢狱之苦,全案也算成功解决了。

朱世伟:我们为农民老曾作无罪辩护朱世伟:我们为农民老曾作无罪辩护

老曾案件一审判决书

02 充分检索论证,坚定无罪辩护

2023年9月2日,老曾家属与我们确立委托关系。次日,我们立即前往江西南城会见和阅卷。经过一个多月充分阅卷,多次会见,我们全面了解案情后认为,老曾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没有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作为被害单位的粮食局,并未产生任何错误认识。

而且,粮食局考虑到本县实际情况,主动放宽申报补贴的条件,大多数申报主体不完全符合申报补贴条件,对此,粮食局上上下下都是完全明知的,他们根本就没有也不可能被骗。他们甚至指导老曾如何应付一下,说有的条件虚高一点点,并不要紧。

最关键的是,老曾的合作社得到178万补贴,全部用于合作社生产经营,一分钱都没有挪用,也没有造成一分钱的浪费与损失,中央财政补贴的政策目的,百分之百得到了实现。老曾的行为至多可能构成财政违法,明显不构成诈骗犯罪,指控诈骗不能成立。

确定无罪辩护方案后,我们检索了大量法律法规、司法判例、实务文章等材料,尤其是浙江高院虞伟华法官发表在《刑事审判参考》文章《如何认定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他认为“若行为人从事可以享受农业补贴的项目,只是申报补贴的材料存在不实,但将申领到的补贴款用于农业经营的,不构成诈骗犯罪”。虞伟华法官的观点更加坚定了我们作无罪辩护的信心。

同时,我们也检索到河南省检察院文件,该文件抓住骗取国家专项资金案件的关键问题,即政策目的有无实现,补贴资金是否用于补贴项目上,我们检索到的多份无罪判例也明确引用了该文件。有了这些材料后,大大增强了我们的辩护信心。

03 就是全额退赃,也要判刑十年

10月20日,周五,开庭一天。举证质证要结束时,就到下午五点多了,审判长想晚上加班,将庭开完。这样疲劳审理,老曾吃不消,毕竟年近六旬,身体还有毛病,开庭效果肯定不好。我们建议暂时休庭,择日再开。审判长对我们说,只要律师有时间,不怕拖,我们法院没有问题。遂决定休庭,待两天后的周一继续开庭。

我们并不是人为的无谓的拖时间,也不是想打消耗战,之所以不想当日加夜班开完,除了因为疲劳,我们心中想着设法拉住庭审节奏,让法官有时间消化我们提出的问题。时间是最好的老师,会让人更清醒,更加理性,更加接近真相。

休庭后,师父走过去与审判长沟通,再次表达了为什么说老曾是无罪的,希望认真重视参考河南检察院文件和相关类案判决。审判长笑了笑,他就明说,“快一点让家属退赃吧,就是全部退赃,法定刑也要判他十一二年。”

第二天是周六,我们又去会见老曾。老曾对无罪的理由理解更清楚了,我们一起复盘了头天开庭情况,对下周开庭作了精心设计。各自的心里更加有底气了。

星期一即10月23日,法院继续开庭半天,主要是法庭辩论。公诉人按部就班发表公诉意见后,师父发表了无罪辩护意见,有根有据,入情入理,有时候慷慨激昂,颇能打动人心。老曾全程笑笑的,似乎心领神会,旁听席上的家属会心的点点头,他们后来说多次想鼓掌,但知道法庭不允许,怕被驱逐出去。

随着老曾作了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告知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我们再次与审判长沟通。审判长仍然坚持认为有罪,明确重申“判十年无疑”。听了这话,我们心头拔凉拔凉的,老曾他明明就是无罪的;心情更是笼罩着无边的恐惧,竟然要判十年啊,对年近六旬的老曾,这可如何是好!在一片迷茫、落寞之中,我们离开了空空荡荡的法庭。

庭审结束后,我和师父去又一次会见老曾,老曾情绪低落,追问究竟会判几年。我们无法作出预测,给他有意义的答复。但是,我们没有忘记给他打气,只要没有最后结案,就不要放弃希望。老曾表示,如果一审判刑很重,一定要上诉,会坚持到底。老曾又怕这是律师最后一次会见,特意交代了家里的事情。

大约一周之后,我们从厦门坐五个小时动车,又去南城会见,老曾见到我们喜出望外,惊讶地说:“没想到你们会再来,我在看守所知道,开完庭后大多律师就不再来了。”我们告诉老曾,开庭虽已结束,还有很多工作可以做,甚至刚刚开始,我们不会放弃你的,只要有需要,会不辞辛苦,随时来南城会见你。曾某某连声称谢,心里舒坦多了。

04 敢想善为,老曾回家过年

时间到了2023年10月份,由于在邻县资溪有个案件,办了资溪案件后,我们再一次去南城会见老曾。家属开车接送我们,途中师父对老曾家属说:“案件还没结束,一定不要悲观,我们会尽全力争取,想办法让老曾今年回家过年。”回家过年,老曾妻子一听,激动地问:“可能吗?有可能吗?真能回家过年,那就太好了!”师父说:“是有可能的,要敢于去想,再想方设法去推动,案件不就是人办出来的嘛。”

直到现在,我依旧清晰记得,老曾妻子听到“回家过年”的那一刻,充满着无尽的期待与满心的欢喜。当时我坐在她旁边,听到师父说“要让老曾回家过年”,也感觉像做梦一般,完全不敢奢望。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个“回家过年”的想法,确实无比重要,变成我们后续工作的驱动力,一种强大的内驱力,整个案件因此逐步出现转机。为自由辩护,无往不前!

回到厦门,我们与法官保持经常性沟通,及时整理完成详实的辩护词,将农业部办公厅批复、河南省检察院文件、《刑事审判参考》裁判观点、类案判例、权威专家文章等材料打印成册,还将卷宗中发现的同样行为在相邻某县未作为犯罪处理,仅责令补足投资额的证据摘出来,连同前面的大量材料,一并提交给了法庭。

我们认为基层法院很有可能误判,就再次梳理了案件材料,写了一份“陈情书”,三千字左右,简明扼要,如实介绍案件真相,寄给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纪委,也交给了该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这些部门都将“陈情书”转到审判长副院长手上。自然给副院长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他甚至打电话批评师父,“不应这样做”。

师父在与副检察长沟通中,副检察长表示将到金溪县实地调查粮食加工产业,力求把案件事实搞得更加清楚、准确。师父得知这个信息,第一时间赶回金溪,先后走访县粮储公司、粮食安全中心、县发改局。一线干部对案件很关心,能理解我们的观点,但是,中层个别领导显然缺少担当,有时相当“鸡贼”,竟然一口认定“老曾就是犯罪”,刻意切割与案件的联系。

大概11月底,我们又一次会见老曾,得知法院延期审理三个月,检察院提出补充侦查相关证据。从后来补充证据看,法院很重视我们的辩护观点,要求侦查机关围绕着我们的意见补侦证据。但是,从补侦来证据看,没有加强有罪指控,证据价值意义不大。

2023年12月底到2024年1月初,我们加大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力度,先是向法院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久又向检察院提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法院当时没有具体回复,而检察长很重视,并表示会慎重研究。我们似乎看到案件向好发展的迹象。

期间,师父多次前往法院、检察院,与相关领导面对面交流,沟通。审判长逐渐改变了诈骗金额178万元的观点,转而认为只有30多万元涉嫌诈骗。2月1日,这天是星期五,沟通了一个上午,副院长同意可以先取保出来,但要交40万作为保证金,40万金额相当于后来认定的犯罪金额与应交的罚金。

我告别了副院长,从法院出来,把好消息告诉法院外眼巴巴等着的老曾家属,老曾妻子几乎喜极而泣。

经过一个星期等待,2月8日,也就是农历新年前一天,法院给老曾办理取保候审,是副院长亲自到看守所办理的手续。

05 判三缓四,正义打折也可贵

2024年3月8日,法院组织第三次开庭。庭审中,为了对法律负责,更为了我们自己的职业声誉,我们仍然坚持作无罪辩护。意外的是,公诉人当庭发表的公诉意见认同我们的无罪辩护观点,但又将老曾涉案金额由“数额特别巨大,178万元”变更为“数额巨大,35万元”,建议法院宣告适用缓刑。

公诉机关之所以出现“骑墙指控”,不用说 ,这是因为案件来自纪委移送,司法机关难以摆脱政治机关的影响,只好“技术处理”:构成犯罪,但降低数额。检察院建议具体量刑“判三缓四”,法院采纳了这一建议。

除夕前一天,法院为老曾办理取保候审,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也展现了作为副院长的正直、担当,在当前司法环境下,十分难能可贵。为了自由之身,在现实面前,老曾“明智”选择了打折的正义,表示认罪认罚,但我们仍然认为他是无罪的,未来将证明我们的观点是正确的。

农民老曾这个案件,我深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来之不易,哪怕是打折的正义,都是极其艰难。老曾从10年刑期到判处缓刑,经历绝处逢生惊天逆转,于我内心是一种深深的震撼,更是一次难忘的洗礼。

刑事辩护,功夫在庭上,也在庭外。在庭上,律师要充分有力阐明辩护意见,让人听得明白,听得进去,当然以庭前做好功课为基础。在庭外,庭审结束并不意味辩护终止,还应继续开展有效工作,及时大胆向上级反应情况“陈情”,不厌其烦与相关各方沟通、交流,甚至“争论”。只要没有宣判,一切皆有可能。

刑辩律师,在困境之中要咬牙坚持,再坚持,在绝望中要抱有希望,甚至幻想。面对强大国家机器,个体抗争虽如蚍蜉撼树,但是畏手畏脚,坐以待毙,幸运之神是不会眷顾你的。

很多时候,不是因为看到光才往前走,而是走着走着,就看到了光,迎来了光。

朱世伟:我们为农民老曾作无罪辩护

我与师父在南城法院

吴国阜律师,厦门律师,全国办案,只办刑事案件,办理了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经典案例有陈夏影三人蒙冤十九年改判无罪(见下图)。非常敬业,也很专业。勇于辩护,善于辩护。执业信条:真情实感做人,绞尽脑汁办案。

微信号,手机号:

13606052002(吴国阜)

18150351835(朱世伟)

朱世伟:我们为农民老曾作无罪辩护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天前
下一篇 2天前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