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余名读者打爆“市民问法”公益热线,67人获法律援助

楚天都市报5月10日讯(记者余皓)昨日,本报联合省司法厅首次推出“市民问法”大型公益活动,在武汉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法律热线,接受广大读者咨询并提供法律援助。当天上午,200余名读者打进热线,更有近百人来到现场,公益律师为其中67人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

200余名读者打爆“市民问法”公益热线,67人获法律援助

【咨询】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能车祸、工伤双赔吗?

王女士问:我是鄂州来汉务工人员,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两年,月工资3000元,但公司一直没有为我缴纳社保。不久前,我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受伤,交管部门认定肇事司机负全责。我经鉴定为8级伤残,后期治疗费用2万余元。请问:我能车祸、工伤双赔吗?

李明照律师答:你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受伤,既有车祸赔偿,也算工伤。你可向肇事司机、车主、保险公司索赔车祸损失,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后期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总费用约31万元,其中伤残赔偿金约17万元;另外,你可在一年内自行或要求工作单位,在一个月内申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因单位没给你买社保,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单位承担,包括一次性伤残、就业、医疗补助金及残疾用具的费用等。你属外来务工人员,且是农村户口,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

爹爹去世留下巨额拆迁款

儿子欲独吞咋办?

卢女士问:父亲两年前去世留下一套旧房,后母亲瘫痪在床不能自理,我们三姐妹轮流换班照顾母亲,弟弟虽与母亲住在一起却置之不理。母亲于一年前去世,现旧房拆迁获得300万元拆迁款,弟弟以嫁出去的姑娘不属卢家人、无权继承遗产为由,欲一人认领拆迁款。请问:我们三姐妹如何维权?

吴源源律师答:若你的父母没留下遗嘱处置遗产,其四个子女应可平分遗产。你们可找亲友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先行冻结拆迁款,再平分这笔300万元拆迁款。

200余名读者打爆“市民问法”公益热线,67人获法律援助

农民工困惑:“死伤概不负责条款”有效吗?

王先生问:我是一名来汉务工的农民工,在高空从事建筑工作,有一定危险性。前不久,包工头说是受公司委托,拿着一纸“死伤概不负责”的合约逼我签字。请问:这样的合同条款有效吗?我若出安全事故,还有人负责吗?

郭晓辉律师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鉴于许多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对工伤致残、疾病、死亡等,不负责或只负责发给较短时间的生活费等条款,最高人民法院曾对此作出批复:这种行为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应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因用人单位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200余名读者打爆“市民问法”公益热线,67人获法律援助

丈夫下班后回家猝死,公司称无责

公益律师援助弱妻工伤索赔

昨日上午,50岁的程女士在拨通公益法律热线后,便急匆匆地赶到武汉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据程女士介绍,丈夫罗某生前在位于汉口汉西的一家大酒店厨房打杂,工作相当劳累。每天凌晨4点半出门上班,中午12点多回家,下午3点半出门,晚上7点回家,再由晚上10点出门,到次日凌晨回家。每天周而复始,从未休息过一天。

程女士说,2017年10月29日凌晨,丈夫罗某下班回家后不到十分钟即发病,经及时送医后仍猝死。“丈夫在这个酒店仅工作了68天,三个孩子还没成家,家里的顶梁柱就这样没了……”程女士悲痛欲绝,她称,事发后多次找酒店方交涉,但酒店方答复这属自身疾病引发的意外身亡,酒店方无责。

“我一直想为亡夫讨回公道,但我并不懂法律。”程女士焦虑地向该工作站负责人朱宏伟律师求助。朱律师一边劝慰一边耐心解答,指出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罗某若在工作岗位上就有不适,回家后发作死亡,属工伤。”。

程女士靠拿低保为生,公益律师朱宏伟当即为她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以后,我们要帮你打确认劳动关系、要求工伤工亡认定及工伤赔偿等好几个官司,全部免费。”当天,公益律师团队为67名求助者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涉及工伤、劳动争议、房产、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诸多法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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