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池正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小敏女士、副总经理陈灵芝女士、董事会秘书贾飞龙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10、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6、8、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青女士、戴琦女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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