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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这一天,我们的朋友圈几乎被一份招标公告刷屏,其内容为财政部条法司聘请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40.000000万元(人民币)。540万刷屏之余,也惹得众人眼羡的不已(比如满眼装满了穷困的小编),就律师事务所如何有组织、规范化参与到投标项目之中,相信也是大家经常要碰到的问题。为此,我们精选推送了来自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邢龙律师的这篇题为「律师事务所投标工作指引范本」的文章,供大家参阅学习。另,文末附录了最新出炉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汇览(分类版)」,亦欢迎您的转需分享。
文丨邢龙
邢龙,德恒北京办公室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争议解决、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公司与社会组织法律事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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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律师事务所参加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法律服务项目招投标是律师拓展案源的重要渠道之一。然而,不少律师事务所由于不具备完善的管理机制,在参加招投标活动时随意性较强,由于不遵守或不熟悉招投标流程,不严格按照招标要求参与投标,是很多律师事务所在招投标活动中失败的重要原因。本范本是作者根据自身参与投标工作经验,结合律所的管理机制整理而成。
1.目的
为使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法律服务项目投标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提高投标工作质量与效率,规范投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指引。
2.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XX律师事务所总部及分支机构参与的法律服务项目投标。本指引为投标的一般流程,如果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前期工作
3.1获取招标信息一般通过以下途径:
(1)中国政府采购网;
(2)各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4)企业、事业单位网站;
(5)其他。
多个媒介同时发布同一项目招标信息的,应以招标公告载明的指定媒介为准。
3.2 招标公告应主要关注如下具体事项:
(1)招标人及项目名称;
(2)招标内容;
(3)服务地点;
(4)服务期;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6)投标人资格要求;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
(8)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9)是否设置招标控制价;
(10)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1)是否有投标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1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3.3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资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在确保满足该特殊要求的前提下,方能参与投标。
3.4对有投标意向的项目,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前提下,按以下原则确定参与投标的主体(以下简称“投标人”):
(1)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的住所位于当地所在省级或市级行政区域内或投标人应具备当地所在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许可证的,由XX律师事务所在该省级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2)招标公告未对投标人所在地域进行限制的,原则上由XX律师事务所在当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若该分支机构因资质或实力难以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也可以由就近的XX律师事务所其他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3)XX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在已设立分支机构的省级行政区域内投标的,应与该省级行政区域内的分支机构进行协商。必要时,由XX律师事务所总部管委会协调处理;
(4)根据就近和便利原则,XX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可以在未设立分支机构的省级行政区域进行投标;
(5)重大复杂项目需要XX律师事务所总部给予支持或以XX律师事务所总部名义投标的,由XX律师事务所总部会同XX律师事务所在当地分支机构共同参加投标;
3.5投标主体确定后,应及时针对招标人要求,组建该投标项目的律师服务团队。律师服务团队成员的选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入选律师服务团队的成员应满足招标人的各项要求,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优先选配具有相关领域从业经验或在相关领域具有专长的律师;
(2)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由合伙人、律师及律师助理进行合理搭配,组成梯队法律服务团队结构;
(3)律师服务团队成员应当诚信执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品行良好;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能够勤勉尽责,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完成法律服务工作。
3.6投标人及律师服务团队确定后,投标人应组织召开投标准备会,进行投标工作分工,安排投标事宜。
4.资格审查
4.1投标人应注意招标信息要求的资格审查方式,即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
4.2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投标人应注意及时获取资格预审公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打印、签字、盖章、装订、密封等形式要求,参照投标文件的形式要求。
4.4投标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代理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4.5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的,应及时接收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函。
4.6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5.投标报名及购买标书
5.1采用资格后审或没有资格审查的,由投标人按招标公告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前往报名及购买标书;采用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获得投标邀请函后,方能参加投标报名及购买标书。
5.2报名及购买标书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书以及U盘前往购买。报名及购买标书地点一般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办公地点。
5.3不需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可以通过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5.4购买招标文件应当携带相应现金或者银行卡,并索要发票。
5.5如果时间允许,一般应在最后一天报名并购买标书。
6.准备投标
6.1投标文件内容准备
6.1.1标书买回后,应精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一般包括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附表、项目需求和服务方案要求、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附件、评标方法和评分细则等。
6.1.2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的,应分别编写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不区分商务标和技术标的,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编写投标文件。
6.1.3编写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要求编制目录大纲,并按顺序编排标题并编写相应内容。招标文件提供相应文件格式的,应严格按照格式进行编写。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的,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1.4招标文件中重要的评分点和投标人的优势内容应放在投标文件的突出位置,可以单独列为章节说明。
6.1.5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6.1.6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6.1.7投标文件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留有空项的,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
6.1.8投标人应事前对潜在竞争对手的报价进行评估、预测,对比得出较合理的报价,既要保证一定的利润,又要保证中标的概率。招标人对招标项目设定控制价的,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投标人不得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进行不正当竞争。
6.1.9投标人一般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6.1.10投标文件准备过程中,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文件的澄清,并按澄清函要求及时修改投标文件。
6.1.11投标文件内容编制完成后,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6.2投标文件形式准备
6.2.1 投标人应使用XX律师事务所统一的投标文件外观风格,包括封面、页眉页脚、页面设置、装订材料及装订方式。
6.2.2投标文件正本每页应由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人签字,或加盖骑缝单位章,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等重要表格以及凡出现投标人单位落款的地方必须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6.2.3招标文件中所有标注“盖章”处均指单位公章,不能以“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等代替。
6.2.4招标文件中所有标注“签字”处均指书写签字或签名章或人名章,不能以打印体等代替。
6.2.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装订应当采用胶装或打孔方式,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6.2.6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若干份,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6.2.7需要提供电子标书的,应将投标文件转为PDF格式后拷贝至u盘或刻录光盘。
6.2.8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6.2.9投标文件装订完成后,应认真检查核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目录:标题、顺序、页码与标书内容是否一致;
(2)投标报价:报价金额、大小写是否前后文一致,是否有计算错误;
(3)投标文件、证件是否按要求签字、盖章;
(4)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5)投标文件是否有缺页、重页、倒装、涂改等错误等。
6.2.10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标书(如有)分别密封。密封条应按要求注明投标信息,标注“正本”或“副本”,以及“XX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封口盖投标人骑缝公章。招标文件要求将开标一览表或报价文件单独密封的,应当加盖公章并单独密封。
6.3投标保证金
6.3.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或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6.3.2投标保证金一般以现金、支票、银行汇款、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具体以投标文件的要求为准。
6.3.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一般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应相应延长。
6.3.4投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6.3.5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不得出现下列行为: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文件和材料,意图骗取中标的;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4)中标人未按规定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5)招标文件中其他规定。
6.3.6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收回的,投标人自行承担损失。
6.4投标文件的递交
6.4.1投标人负责安排人员将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指定的投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后立即进入评标程序的,应由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载明的代理人前往递交投标文件。代理人因故不能前往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重新开具授权委托书,并由新开具的授权委托书载明的代理人前往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废标。
6.4.2投标文件递交后如发现有误需修改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用正式函件予以更正。
7.开标和评标
7.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开标会,现场参与并监督招标人当众拆开投标资料、宣布投标人名称、报价等活动,并对竞争对手的情况进行了解。
7.2招标人有述标要求的,投标人应提前安排述标人进行充分准备。述标人可以是投标代理人或其他熟悉投标相关情况的合伙人或律师。必要时,可在述标时使用演示文稿。
7.3评标过程中,评标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投标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正式答复。澄清和确认的问题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声明将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澄清的文件不允许变更投标价格或对原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8.中标
8.1开标和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关注发布招标信息的平台,及时了解中标公示及公告信息。
8.2中标公示信息发布后,如果投标人未中标,且对中标公示评定的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
8.3中标结果公告后,投标人中标的,应注意及时接收中标通知书,并与招标人取得联系,商洽订立书面合同事宜。
8.4中标人中标后,应及时与招标人就签订合同有关事宜进行磋商。投标人一般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8.5中标人中标后,应及时向招标人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9.归档
9.1投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将全套招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交专人归档,备查。
9.2归档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招标文件、相关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电子版(如有);
(2)投标文件及电子版等。
—— 投标流程图 ——
(以资格预审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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