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师眼里有正义吗?我不是正义的化身,任何人都不是!

律师不是正义的化身,任何人都不是。

2021年那英演唱的《国际歌》有句歌词说得非常正确: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

在律师眼里有正义吗?我不是正义的化身,任何人都不是!

有人认为,律师是维护正义和法律公平的使者,他们必须怀有强烈的正义感,为了法律事业的进步,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甚至是生命。

也有人认为,律师也是普通人,他们也需要为生计奔波,现实中并不都是高尚的情操和理想。世界上没有那么多阳春白雪,破开里子看,律师只是一种职业,有人做善事,也有人做坏事。

还有人说,律师的正义感与他们所获得的报酬紧密相连,他们像鲨鱼闻着腥味一样追逐利益,被金钱驱使。在这种情况下,谈论律师的正义似乎变得毫无意义。

最后有人认为,律师的正义体现在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上,无论被告是否罪大恶极,他们都应该维护其合法的权益。律师的职责是遵守职业道德,不做任何违法之事。

作为律师,他们有自己的信仰,对法律、职业道德和正义的信仰。但有时候他们也会对自己产生怀疑:何为正义?律师真的能代表正义?律师的底线在哪里?

何为正义

在律师眼里有正义吗?我不是正义的化身,任何人都不是!

柏拉图认为:各尽其职就是正义。

乌尔比安认为: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应有权利的稳定的永恒的意义。

凯尔森认为:正义是一种主观的价值判断。

马克思认为,正义从属于道德范畴,因而属于上层建筑领域,是现存经济关系观念化的神圣化的表现,其性质和内容取决于一定社会的物质基础。

每个人的眼中都有不同的“公平正义”,正如一百个读者心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在我看来,绝对的“公平正义”只存在于理论中,就像罗翔所说的“圆圈正义”,完美的圆只是一个心中的理想,即使借助最先进的高科技,也无法完全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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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认为正义是一个历史范畴,正义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具有历史性、具体性、相对性的特点,没有永恒的正义,正义是应然性与实然性相统一的概念。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的观念的改变,正义也一直被刷新着,法律也随着正义的改变而修改。从国家和社会层面来看,法律是维持秩序的工具,而不是正义,只是恰好秩序跟所谓正义在很多方面都契合。

佘祥林、杜培武、呼格吉勒图

律师代表正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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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青天包拯

很多中国人心中都有一种“青天观念”,认为一定存在一位全知全能的青天大老爷,能够为自己主持公道,不受任何偏见的影响。

但现实是,法律是法律,法官根据法律判断对错,律师只是帮自己当事人从法律上争取最大合法权益的职责,所以律师先天就不代表双方,所以与结果是否正义当然无关,跟法律规定是啥样的更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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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只是这个法律程序中的一个参与者,不是“众所周知的正义的化身”,而且大部分律师就是为了赚钱。律师只是一个职业,不像公检法是公务员国家发工资,律师只能靠接案件客户给律师费。

律师眼中有正义吗?

律师最大的正义就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无论委托人的行为是否被认为是罪大恶极。

人们常常会鄙视为罪犯辩护的律师,为恶名昭彰的罪犯辩护的律师往往会招致猛烈的抨击,被贴上诸如“黑心律师”、“唯利是图”和“丧尽天良”等负面标签。如果有人试图为这些律师辩护,往往会遭到诸如“狡辩无用!”和“为罪犯辩护的人都是坏律师!”等严厉谴责。

在律师眼里有正义吗?我不是正义的化身,任何人都不是!

罗翔老师曾说:确实,如果我们仅从朴素的正义观出发,那些为坏人辩护的律师确实会受到指责。然而,这并不符合现代法律观念。一个简单的例子是,如果你有一天成为被告人,你是否希望律师为你辩护?

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因为现代法律观念强调公正和程序正义,即使被告人被控犯有严重的罪行,他们仍然有权获得公正的审判和充分的辩护。律师的职责是尽最大努力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无论委托人的品行如何。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律师视为“好”或“坏”,而应该尊重他们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角色,并认识到他们在维护公正和程序正义方面所起的作用。

而且,你怎么定义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纵观历史桩桩冤假错案,赵作海、李久明、聂树斌、呼格吉勒图、张玉环、张辉、张高平、佘祥林、杜培武、孙万刚等等,对我们而言仅仅是一个个陌生的名字、甚至只是一个冰冷的数字,但对当事人自自身、他们的家庭、他们的父母妻子儿女,他们失去的是鲜活的生命,还有一生的生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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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四九女尸案”被冤主角:呼格吉勒图

在律师眼里有正义吗?我不是正义的化身,任何人都不是!

赵作海冤案:逼供33天9次认罪,妻子遭一个月逼供

每个冤假错案背后都有一大群人持着所谓的正义对当事人口诛笔伐,此时律师必须顶住社会议论压力为其伸冤,让生活回归他本来的样子、回归到普通生活的样子。

这让我想起了一句名言:历史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即使我们用最先进的技术去记录和固定已经发生的事情,也只能从某个角度或维度重现部分内容,无法完全还原历史的真相。法官在认定事实时,也只能根据现有的证据和线索去拼凑曾经的时空片段,可能会遗漏关键信息,而且法官的判断也受到个人偏好和已有观念的影响。因此,您觉得这个事实一定正确么?我认为,不一定。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所谓“律师为坏人辩护”的说法其实是一个伪命题。律师辩护制度的存在并不是为了让坏人逃避法律制裁,而是为了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我们的目标是避免出现像赵作海、张辉、张高平、佘祥林、杜培武、孙万刚、李久明、聂树斌、呼格吉勒图、张玉环等类似的冤案。通过律师的辩护,可以揭示案件中的疑点和证据不足之处,为被指控者提供公正的审判机会,并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因此,我们应该尊重律师的职责,更应该明确辩护制度的重要意义。

律师应该为谁维护正义

越有经验的律师,越注重实际操作和结果,而不是单纯地追求公平和正义的概念。而那些刚开始职业生涯、经验尚浅的律师,可能更加理想主义,更强调公平和正义的原则。男性律师在这个方面尤其明显。

在律师眼里有正义吗?我不是正义的化身,任何人都不是!

那么,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正义?例如:因性格不合起诉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两方哪一方是好人哪一方是坏人?以一个涉及巨额集资的案件为例,受害者们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为他们争取到赔偿,这可以被看作是公平和正义的体现。然而,在争取赔偿的过程中,律师可能需要自己承担费用,甚至可能需要预先垫付。一旦成功,受害者们可能并不会支付律师费。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选择坚持为他们争取权益,你可能会面临经济上的损失。反之,如果你选择代理那些急需减刑的囚犯,他们通常更愿意支付高额费用。但这样的选择也会引来质疑:明知他们有罪,为何还要帮助他们减刑?

面对这两个客户,一个愿意支付2000元,另一个愿意支付10万元。我们不能单纯地认为支付5000元的那个客户更加高尚或代表了正义。因为公平和正义并非总是与金钱挂钩。

当公平和正义需要我们自己投入时间和金钱去维护时,我们是否仍愿意坚守这一信仰?这不仅是法律界的问题,也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思考的哲学问题。

律师的底线在哪里?

律师法规定,执业律师要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的职业伦理也要求律师必须要有底线。

1.法律诚信

律师的最高职责是秉持诚信和正直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及相关的规定和标准。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应尊重法律的权威性,并始终坚守法律的底线,不寻求任何形式的法律规避或滥用。

2. 保护客户权益

律师的首要职责是保障客户的权益,坚决维护他们的法律权利和利益,为他们提供最佳的法律建议。同时,我们应避免在任何情况下与客户产生利益冲突,始终保持职业操守和诚信原则。

3.守口如瓶

律师有义务为客户保守机密信息,不得将客户的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在法律允许的特定情况下。这是为了保护客户的隐私和利益,确保客户的信任得到尊重和维护。

4. 不得违反法律道德规范

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包括诚实、正直、勇敢、慷慨、公正和对人的尊重。

5. 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得利用自己的职位来谋取个人利益。我们应该始终坚持公正、客观、中立和不偏不倚的原则,不受任何外界因素干扰,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这是我们对职业道德的坚守,也是我们对法律的尊重。

6.尊重法庭和同行

律师必须尊重法庭和法官,遵守法院规则。同时,需尊重同行,避免不正当行为。维护高水平的职业和道德标准,确保法律行业的公信力。律师需秉持职业道德和标准,维护正义、法律公正、合法性和合理性,并保护客户利益。同时,律师应努力维护法律行业的文化和信誉,提供持久价值和保障。

希望这篇文章能为大家解开律师职业的神秘外衣,更深入了解律师与正义的关系,喜欢这篇文章的可以给我个关注与点赞,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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