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岳池法院:房屋装修起纠纷,法官调解促和谐

近日,岳池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耐心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2019年4月,杨某有一套新房准备装修,遂联系了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双方对合同价款的金额、支付方式以及装修材料等进行了明确约定。2020年9月,杨某搬入新房。因杨某仅支付了部分装修款,装修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杨某支付剩余的4.6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杨某主张系装修公司先行违约,在厨房设计中存在瑕疵,预留高度不够导致其按设计要求购入的洗衣机无法嵌入安装、进行使用。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争议较大,对违约的先后顺序、责任划分久执不下。一整个上午过去了,当事人谁也不肯各退一步。

承办法官通过深入了解,发现双方都有调解意向,遂采用换位思考、分头调解等方式,将案情中的是非道理、个中曲直分析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一方面告知被告擅自不支付装修款是违法的,同时也告诉原告要面对实际情况去考虑如何解决问题。最终装修公司同意对装修瑕疵部分予以补救,并把给杨某带来的损失从未给付的装修费用中予以抵销。杨某也同意把抵销后的装修费用一次性付清。

承办法官表示,近年来因房屋装修引起的纠纷日益增多,业主和装修公司都要诚实守信,严格履行约定的义务,遇到问题要及时协调、加强沟通,尽早止损。岳池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始终本着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原则,认真研析案件情况,妥善把握当事人心理,寻求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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