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没有聘请律师的情况下,注意法官的这些话

打官司,在中国历史悠久。老百姓尽管不想惹官司上身,怕惹麻烦,但是,官司这种事,是福、是祸都是躲不过的。

特别是当今法制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提高,所以,遇到一些事情,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也被人们所普遍认同。

不过,上了法庭,我们普通人毕竟不是法律专业人士,请一个律师要花不少钱,所以有时候,我们自己觉得案件不是特别严重,自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由于自己在法律方面不太专业,肯定会出现一些以下这样的情况:

1.案子肯定要输,做好预防准备;

2.或者你的案子能赢,但是提供的证据不专业会影响结果;

3.你的案子结果要输,赶快要求调解,或者撤诉从而减少一些损失。

出现以上情况,必须注意法庭上,法官的一些语言,尽管好像都是一些冠冕堂皇的话,实际上是一些暗示语言,他(她)在告诉你,你这个案子结果不会太好,你要适时收手吧,或者换一种方式,该请一位律师了。

诉讼开始,法官说:我要向你示明法律风险,请你考虑是否继续诉讼

在法庭诉讼过程中,基本程序刚刚走完,法官对你说出以上这样的话,这种情况,法官一般是在提醒你,你这个案件败诉的几率相当大,如果不撤诉,最终可能连诉讼费都要损失。

撤诉的话,至少还可以退回诉讼费。如果说遇到这种情况,从正常角度来讲,我们应该听从建议,体面地撤诉。

当然具体是否撤诉都是你自己的权利,你可以选择继续诉讼,坚持到底,败也要看到败的具体结果,以给自己深刻的教训。

质证环节,法官问你:是否申请司法鉴定

在法庭诉讼过程中,进行质证环节时,法官说这句话其实是在提醒你,你提供的这份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关键的,但是存在专业瑕疵,需要通过法律专业机构予以确认。

所以,在你没有聘请专业律师的情况下,应该同意进行证据司法鉴定,如果证据经过司法鉴定后,确实没有问题的话,判决结果对于你来讲,应该是你追求的好的结果。

在一般情况下,法院的法官都很排斥司法鉴定。道理很简单 ,因为司法鉴定花费的时间很长,在当前我国各级人民法院积案率较高,而且国家对案件的结案率都有硬性要求,所以,除非特殊情况,法官不建议你进行司法鉴定,如果主动提出你是否进行司法鉴定,就是说,你提供的证据,已经严重影响案件判决的结果。

这种情况,往往是你在没有聘请律师的情况下出现的。

所以,这种情况下,你应该毫不犹豫地同意进行证据司法鉴定。

还是在质证环节,法官说:你对自己的主张有举证责任,是否有相关的证据?或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

这句话其实就比较明显了,法官的潜台词就是说,你现有的证据不充分,如果不能继续补充对你有利的证据的话,很可能无法支持你的主张和请求。

实际上,法官在直接告诉你,所提供的证据不足,在现有证据情况下,你败诉的风险比较大,此时就需要你提供有利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所提起的诉讼,否则,基本必输无疑。

在诉讼过程中,法官突然发问:你为何没有聘请律师介入?

这句话,往往是法官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发问的。他也为你在法庭上法律方面知识的缺欠而感到可惜。

实际上是用另一种暗示告诉你,如果有律师介入,你的这个案件差不多能赢,就是因为你在法律方面不够专业,所提供的证据或者程序上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判决结果会出现不利于你的后果。

在法庭诉讼即将结束时,法官问你:想要继续诉讼吗?是否接受调解?

在这个时候,基本局势已经明朗,作为成年人,参与整个诉讼过程,实际上你已经应该有一个大致的判断了。你的官司基本已经败诉了,只听判决结果了。

这个时候,就不要自我执拗了,法官的暗示已经非常清楚,就不要再坚持下去了。结果基本上就是败诉,及时撤诉,还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

或者也有这样的可能,由于审限不够,或者案情复杂,或者难以决断,通过法庭庭外调解,可能结果最好,那么我们当事人可以或者应该接受调解。

当然,如果你认为或感觉不能调解,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庭外和解期一个月,静观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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