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江市:多元化解劳动争议 维护农民工权益

福建晋江市:多元化解劳动争议 维护农民工权益

中工网讯 日前,福建晋江陈埭某公司,170多名工人领到了4月份被该公司拖欠的80多万元工资,晋江市法院法官把这笔执行款带到公司当场发放给工人。

该公司与工人约定每月5日支付员工上个月的工资,但4月份的工资未按时发放,让170多名外来工、农民工十分着急,担心拿不到工资,有位工人说我们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工人们就在申请书上签了名。案件经仲裁委调解后,公司仍未能自觉支付工资,被欠薪的176位工人向晋江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8月份立案后及时查询并冻结该公司相关账号,几天内成功扣划80多万元,于9月2上午,法官来到公司,当场将工资款分发给工人。这仅是晋江市多元化解劳动争议,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幕。

福建晋江市党政领导重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晋江市作为福建省百强县之首,民营经济发达,其中本地户籍109万,外来人员(农民工、外来工)110万,外来务工人员比当地人口多,劳资矛盾突出。特别是近年来经济新常态下,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部分产业受到冲击,劳资纠纷频发。该市坚持多方协调,构建多元化劳动争议诉前化解机制,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从预防入手,把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晋江市出台《晋江市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置工作意见》,制定“快速处置群体性劳动争议”等20条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自下而上的预警机制,在企业建立劳动争议信息员制度,市总工会联合市人社部门制定并实施《晋江市欠薪举报奖励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工资支付日常监控制度。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由工会聘请专业化的律师,为广大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协商、调解劳动报酬等。健全劳动关系。由人社部门牵头,工会积极参与,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以制度促规范,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全市实现劳动合同制企业9611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0.06%,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5.56%.建立预警机制。在企业建立劳动争议信息员制度,完善劳动争议信息协调,及时发现和排除有可能引发劳动争议事件的隐患,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从援助入手,构建职工法律服务平台强化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平台。2011年,市总工会联合市司法局制定《关于对困难职工法律援助人员实施奖励的暂行办法》,奖励经费由市总工会提供。几年来,市总工会共为545名困难职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困难职工追回欠薪、工伤及交通事故赔偿金额为 564万元,奖励办案律师19.78万元。2015年10月,市总工会联合市司法局开展“家门口法律服务”。分9个片区对全市19个镇(街道)工会工作者进行培训,开通法律援助网上、微信服务平台,职工在家即可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法律援助购买服务平台。2015年1月,与福建佳汇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晋江市职工法律服务中心,聘请8名专职律师,为广大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参与协商、调解劳动报酬、工伤等劳资纠纷案件,年底派驻三名律师到陈埭镇政府,引导权益受侵害职工走法律维权程序,帮助职工挽回损失。2015年共为196名困难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追回300余万元的欠薪。2016年至今,中心共接到来电、来人咨询共69个,免费代理劳动争议案件8件,涉案金额70余万元。成立市劳动争议联合调处中心。今年3月15日,为实现法院和工会调解资源的有机整合,引导和支持职工理性表达诉求,切实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做好诉讼和调解对接,实现专业化审判,快捷高效调处劳动纠纷,晋江市人民法院和晋江市总工会联合成立晋江市劳动争议联合调处中心。

从化解入手,实现纠纷层级解决劳资纠纷案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全部进入诉讼程序,不仅程序繁琐复杂,且易造成时间冗长拖延,引发新的矛盾冲突。鉴于此,该市建立劳动争议的阶梯式诉前化解机制,将大量劳资纠纷化解在诉前。

网格化管理,属地化解劳资矛盾。将晋江19个镇街道按法庭管辖范围实行网格化管理。由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法庭、劳务所、工会、公安等多部门配合,多管齐下,快速介入,采取多种手段筹措资金,实现劳资纠纷的就地化解。如在非公企业集中、农民工多,劳动案件多发的陈埭法庭,成立了“晋江市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法庭”、“晋江市陈埭镇职工维权中心”及“陈埭片区劳动争议联合调处中心”等多个职工维权机构,由镇政府牵头,由法庭、劳务站、司法所、工会、商会、工商等部门联合设立陈埭镇职工维权中心,实行劳动争议案件“一站式、一条龙”的处置模式,互相联动,密切配合,实现群体劳资纠纷的一体化处理。

层级化措施,逐级调处劳动争议。通过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各自的法律、政策、组织优势,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实现群体劳资纠纷的快速介入处置。对欠薪公司和人员经营财产的快速查封,处置变卖,在最短时间内筹措工资款项。对于涉及恶意欠薪的,由公安部门介入,开展对欠薪资方的追逃、动员等工作。通过第一级处理,绝大部分群体劳资纠纷案件得以基本解决。同时,在19个镇街道配置了29名专职调解员,391个村(社区)配备了825名调解员,努力实现简易劳资纠纷的就地消化。第二级处理主要由人社部门对劳资纠纷案件进行仲裁处理。利用劳动案件仲裁一裁终局的优势,将大量劳资案件解决在仲裁。第三级就是诉讼调解工作。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始终,尤其是做好立案前的诉前调解工作,利用双方矛盾尚未完全激化,由每个法庭指定熟悉劳动业务,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干警做好双方诉前调解工作。按照“一个电话,两方会面,三日协商”的“123”工作模式。针对部分企业因经营困难而出现转移财产和企业主“跑路”,导致突发性劳资纠纷的现象,该市对于企业主恶意欠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零容忍,晋江市法院共对35名拒不支付拉动报酬的企业主判决刑法,仅2015年就判处24名,且均判处实刑,在社会产生了强大的震慑效应,让企业主不敢跑,不敢欠。

通过诉前调解,大量的案件消化在法院诉讼前, 2013年法院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123件,2014年1357件,2015年却下降到839件,案件数量下降近40%.且已受理的案件,通过开展调解工作, 2015年调解撤诉618件,调撤率达74%,大部分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记者傅乔成 通讯员彭育平 蔡崇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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