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司法行政系统深化法律服务工作 去年调解纠纷20.3万余件成功率99.2%

法制网乌鲁木齐2月11日电 记者潘从武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以来,新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通过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第一道防线作用,调解各类纠纷20.3万余件,成功率99.2%。

据记者了解,2016年,新疆司法行政系统发挥法律服务优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好队伍,用好资源,推动法律服务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作用。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召开南疆律师行业发展促进会,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举办“首届丝绸之路法律服务合作论坛”,成立新疆“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会,服务保障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实施。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解决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最后一公里”难题,昌吉、阿克苏等地走在前列。引导律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指导律师办理重大疑难敏感案件有关工作,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代理信访案件,化解社会矛盾。

据介绍,去年,新疆全区473家律师事务所和4569名律师,担任6511家法律顾问,辩护及代理9790件刑事诉讼案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4.5万余件、行政诉讼案件1492件,非诉法律事务4458件,调解成功4483件。规范公证行业秩序,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就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问题达成共识,全区125家公证机构办理公证37万余件,公证事项发展到100余项,公证文书发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证法律服务空间不断拓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自治区出台《加强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进一步加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成便民服务窗口72家,降低援助门槛,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万余件,为2.7万余人争取经济利益或挽回经济损失3.4亿余元。推动全区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发展,受理案件4.7万余件,鉴定意见采信率98%,在诉讼、调解、公证、仲裁以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案件1.7万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08亿元。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队伍和机制建设,开展商事纠纷人民调解试点,全面推行司法考试考务安全管理系统和“净考”模式,全部使用国家级标准化考场,全区1895名考生达到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全区选任309名人民监督员,充分发挥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权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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