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法院两个案例入选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萍乡法院两个案例入选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近日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了2022年度江西法院

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萍乡法院两个案例入选!

萍乡法院两个案例入选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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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

1

关键词

上市公司预重整 实质合并重整 母子公司协同重整 双向互动式府院联动

2

受理法院

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3

破产管理人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江西尚颂律师事务所

4

基本案情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科技)于2011年8月1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股票简称星星科技,股票代码300256,主要从事视窗防护屏、触控显示模组及精密结构件的研发和制造,关联子公司40家,分布在深圳、东莞、台州、萍乡等地,集团原有职工7936名,股民近5万名。2021年8月21日,星星科技“暴雷”,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将2020年度星星科技净资产由19.56亿元调整为-22.22亿元,2020年度净利润由5203.23元调整为-24.93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针对该项差更,于2021年8月24日对星星科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星星科技”变为“ST星星”。根据上市规则,如果星星科技2021年度净资产依然为负值,则将要面临退市。2021年8月16日,债权人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向萍乡中院申请星星科技重整。在组织听证后,星星科技对申请重整程序无异议,并于2021年8月20日向法院提交预重整申请、预重整可行性报告。萍乡中院于2021年8月23日作出(2021)赣03破申5号《决定书》,决定对星星科技启动预重整程序,于2022年2月14日裁定对萍乡星星触控科技有限公司、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星星科技下属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件提级管辖。预重整程序期间,萍乡中院指导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完成债权申报、债权审查、共益债务认定、继续经营、确定招募投资人方案、重整计划草案的拟定等事宜。在双向互动式的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下,萍乡市政府通过政府招商引资的方式,引入产业投资人立马集团。2022年7月10日,星星科技正式遴选出重整投资人立马集团及其联合体,约定联合投入重整资金7.5亿元。2022年7月15日,星星科技管理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确定了20万元以下债权现金兑付、20万元以上债权以公积金增发的股票每股8元清偿的偿债方案,星星科技从预重整程序顺利转入重整程序。2022年7月28日,星星科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8月3日,法院裁定批准星星科技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9月14日,星星科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9月16日,萍乡中院裁定确认星星科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10月8日,两个关联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10月14日,萍乡中院分别裁定确认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

5

典型意义

本案为我省首例上市公司通过预重整顺利转入重整程序并重整成功案件。通过预重整程序,法院可有效识别债务人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提高后续重整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本案采取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母子公司协同重整模式,一方面通过资源重新配置有效地化解了子公司债务危机,保留上市公司星星科技的核心公司运营价值和重整价值;另一方面协同重整资源,平等地保护了集团全体债权人的清偿利益,降低了司法重整成本。双向互动式的府院联动机制对星星科技破产重整成功起到了积极推动和助力,政府和法院同心合力,使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顺利获得审批,司法程序与行政程序无缝衔接。星星科技重整案件是江西法院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预重整、预重整与重整程序有效衔接一次有益的司法实践。

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1

关键词

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出清 危废品处置 生态环保

2

受理法院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3

破产管理人

江西博韬律师事务所

4

基本案情

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萍乡焦化公司)于2004年3月注册成立,是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厂区面积达141416.9平方米,经营范围为冶炼焦炭及销售、煤焦油、硫酸铵、粗苯加工、销售等。2017年12月,萍乡焦化公司因环境污染问题被国家环保督察组责令停产关闭。关停后,萍乡焦化公司场所内未做任何防雨设施,厂区内各种危险废物“跑冒滴漏”现象严重,地面多处破损。周边居民因该公司造成的水、空气、土壤污染,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萍乡焦化公司因环保、持续亏损等问题停产3年,企业严重资不抵债,负债达3.26亿元。2020年9月,萍乡焦化公司向安源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因厂区储存池及管道内仍遗留有大量的废液、废渣等危险物品尚未处置,数量巨大,且种类、成分复杂,如不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将对周边环境及附着土壤产生严重污染。为避免二次污染环境,顺利交付资产,确保“僵尸企业”顺利出清,安源法院主动与萍乡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由萍乡市生态环境局对环保公司的资质、选聘及危废处置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对危废处置与资产交付进行分别处理、同步推进。截止到2022年9月底,萍乡焦化公司的危废处置工作圆满结束,总计处置废水2480.105吨、废渣4180.383吨,耗资2448.97万元。既有效地处置了遗留的危废,保护了当地生态环境,又有效地保障了资产的顺利交付。2022年9月底,萍乡焦化公司的危废处置工作圆满结束,拍卖资产全部交付给竞买人。2022年12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全票通过。

5

典型意义

高污染高能耗的国有“僵尸企业”出清,不仅要解决破产企业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问题,还要面临危废品处置等生态环境问题。本案审理中,法院主动积极作为,将保护生态环境放在首要位置,在出清“僵尸企业”释放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同时,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妥善处理了大数量、多种类的危废品,圆满解决了萍乡焦化公司多年来遗留下来的环保问题,让高污染高耗能的国有“僵尸企业”实现绿色化退出市场,解决了环境污染对周边居民生活生产的严重影响,保障民生的同时助力当地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

来源:江西法院

编辑:朱鑫玲 审核:张豫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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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茅店村里来了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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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清醒,可“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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