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家的孩子应该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此前我从未想过,直到昨天遭遇到一记来自孩子的灵魂拷问“因为她不乖,我要从送给她的奥特曼黄金卡片中扣一张回来,可以吗?”。具体的事情是这样发展的:
我家一直都有睡前聊天环节,在周五的晚上孩子提到要去国旗下讲话。我问他准备说什么,他说要讲垃圾分类,但不知道说什么,只想得到“垃圾不落地,公物倍珍惜。老幼扶一把,勇敢匡正义”这首歌。实话,关于垃圾分类我有关注,但也不多。何况一个五岁的孩子。于是我就开始从垃圾桶说起,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在说到可回收垃圾时,我就随口说起了无主物的事情。比如有个小朋友有许多玩具不想要了,就拿到楼下,倒在了可回收垃圾桶里,这时你正好路过。发现垃圾桶里有一把你喜欢的欧布圣剑,你就捡起来了。其他小朋友丢掉的垃圾,对于你来说是可以继续玩耍的玩具,你带它回家就实现了可回收,变废为宝。如果不做垃圾分类,他丢在混有剩菜剩饭的臭桶里,你肯定不会捡,玩具就真的成了垃圾了。这时,孩子的想象力来了,丢出一问“如果那个小朋友看见我捡回家了,后来他又想要回去怎么办?”。我回答到:“奥特圣剑原本的主人是那个小朋友,它的主人可以自己决定拥有还是抛弃。当他把圣剑丢到垃圾桶时,圣剑成了无主物。你捡到了它,你就是它的新主人,你可以决定是还给原来的小朋友还是留下来,当然你也可以要求那个小朋友用其他玩具来换或者用钱买回去……”
周六时孩子和他的一个小妹妹约好周末去游乐园玩耍,还说要把自己的泽塔变身器和十张奥特曼黄金卡片送给妹妹。昨天大家如约而至,一见面他就把早早准备好的礼物全拿给了妹妹。小孩子之间的欢乐时光总是飞快,吃过晚餐,在回家的路上二人又因为妹妹不小心把奥特曼头镖掰了下来争执起来。然后他就冒了一句“因为妹妹不乖,我要把送她的奥特曼黄金卡片扣一张回来”。我自然是说不可以,然后解释了几句,也提到了前天晚上我们聊到的物品主人变换的问题。小孩子的好奇心是最为珍贵的,他有他的想法“你说过,我的东西我做主,我是奥特曼卡片的主人,可以选择要不要继续送给妹妹。她不乖,我只想送给她九张了,我要扣回一张,这是我的权利”。他自然是不知道礼物从送出去那一刻,虽是赠予,如同抛弃,自己再也不是礼物的主人,也不能撤销。车速很快,我没有继续给他讲他还不知道的法律概念,也许今晚我会好好和他说。
小孩子的世界,大人未必能懂。大人的世界,未必能给小孩子讲懂。写出“江南好”的白居易,要将诗词写到让不识字的老婆婆也能懂的程度。作为法律人,也应该能用人话讲清法律概念,从孩子练起,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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