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和你想的可能真的不一样

在我执业初期,因为对自己感性一面的深刻认识,就已经定下回避刑事和民生类的案件,专心代理企业客户的合同、公司类纠纷的执业方向。换句话说,我基本不接自然人案件。所以从业这么长时间,虽然自己一路横冲直撞,碾压式地提供法律服务,基本只问只答我想要的事实,感觉只需要稳定交付结果即可。所以真心感谢过往所有当事人对我执业风格的包容。直到今天我听到一个自然人对其律师的吐槽,第一次深刻地感受到原来当事人和律师想的那么不一样,反思到提供情绪价值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重要性。不禁一身冷汗,感觉自己真是未尽本分,也意识到在个案中追求公平正义的重要性和现实感。

平心而论,大多数律师都是真心想把案子办好,尽力争取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我见过的律师同行,包括对手,隔段时间不见,都能明显感觉到对方的成长。不尽心不尽力的律师有吗?肯定有,这很正常。但若说律师真的就是想与己方当事人为敌或有敌意,这个概率还是很小的。

法律是专业的,也是朴素的,是人人都能说出个一二三感觉的事情。当事人和律师就同一事实产生不同认知和解读,再正常不过。我们同学聚会,几个律师同学也经常就同一问题发表大相径庭的意见。就连最高人民法院出的判决有时也会就同一法律问题出现完全相反的裁判结果。在这个角度上说,法律不是一个一是一,二是二的客观题。

我虽然没有太多共情家事、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土地拆迁等民生案件当事人难处的机会,但人和人相处之道大抵相通。很多代理自然人案件的律师会同时考取心理咨询师证书,就是为了更好地提供情绪价值吧。如此说来,很多律师同行是真的很棒。当事人想要倾诉,有很多委屈、不公想要疏解,律师除了解决实质问题,陪伴可能也是同等重要的。在这一点上,我是没有做得太好的。此前文章里有分享过我被当事人误会在电话里嘲笑他的事情,可能也和这个问题相关。当事人想表达所有,律师只想听要点。当事人认为都是重要的,律师自然知道哪些是无关的,至于怎么知道的,因人而异。

那个将律师比喻成陪伴当事人过桥的例子很形象,这种陪伴看似什么都没做,却给予了当事人面对、解决纠纷的信心和安全感。越是成长,越是觉得简洁是种能力。还是那句话,愿世界多些善意和理解。以后,我也争取提升服务意识。你以为的法律问题,有时也不只是一个法律问题。功夫在诗外,不止适用于文学,也是化解纠纷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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