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赌场上班18个月收入60万,怎么判?

在赌场上班18个月收入60万,怎么判?

文/曾庆鸿律师

马尼拉之梦

2019年底,小钟耳闻老乡小杰在菲律宾的赌博公司上班收入好,便产生的出国发财的计划,通过小杰的介绍,小钟出国入职位于菲律宾马尼拉市的宝盈集团,该集团的办公大楼为珍珠大厦,共5层,每层有7、8家赌博公司,仅宝盈集团员工高峰时达300余人。

小钟上班后,先后在推广部负责招揽赌客,客服部解决赌客诉请,运营部向我国境内招聘主播、水军团队,吸引国内会员在网络赌场上参赌。经统计,小钟工作一年半时间,收入共计60万余元。

宝盈集团是一家什么样的赌博平台?公司下设“柚子直播”“樱桃直播”“芭芘直播”等多个集赌博、色情于一体的网络直播赌博平台。参赌方式有彩票、棋牌、网游等数百个项目,投注押大押小、押单押双等,投注金额从几元起不设上限,女主播通过色情全天候直播表演,吸引网民下注参赌。

秋后算账

2021年5月,小钟离职回到祖国,4个月后,当地警察打电话来,让其去派出所协助调查。该来的,虽晚不缺席。小钟预感是因为在菲律宾上班的事,逃避不能解决问题,还是坦然面对,便主动来到了公安局,南昌警察早已在门口等候多时。

经查,南昌警方对宝盈集团定为“1.7网络赌博”专案,数月侦查后,对国内技术支持人员及类似小钟回国的人员继续抓捕,先后归案31人。

重刑起诉

小钟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本以为可以获得较为宽大的刑罚。谁知检察院认定小钟犯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建议判刑五年二个月,案件很快就起诉到了法院。

“在赌场打工一年半,居然要坐牢五年多,哪有这么严厉的刑法?我要请律师辩护。”小钟在看守所通过电话向远在千里之外的父亲求助。

罪轻情节

曾庆鸿律师团队在一审阶段接受了小钟的委托,开展辩护。类似小钟的网络赌场案件,从事招揽赌客、客户服务的,构成开设赌场罪基本没有问题。因为属于涉众案件,公安前期侦查基本固定了赌场证据,同案犯的指证口供,加上微信记录、收入流水等客观证据,足以认定构成犯罪。因此,量刑辩护,争取宽大处理是我们的辩护重心。

通过研究案卷材料,与小钟核实证据之后,我们认为,起诉书遗漏了自首、从犯两个法定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情节。

小钟系经电话传唤,自行前往派出所,自行投案后如实供述,构成自首。经调查,根据通话记录和归案经过显示,小钟在接到派出所民警的电话后,预感是因为其在菲律宾直播公司上班的事,仍主动地前往派出所,并随即在第一次接受讯问时便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关于为什么投案的事实,庭审时我们向小钟发问,确认其投案时的内心想法,从而认定投案的自愿性。实务中,有的行为人主动去公安机关,但其不是投案自首,而是打探案情,或者不知道公安为什么要传唤他,这些情形缺乏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处理的自愿性和主动性,不符合主动投案的规定,不认定自首。

在赌场上班18个月收入60万,怎么判?

小钟在宝盈集团处于最底层,居于从属地位,从事招揽客户工作对全案起到帮助或次要作用,属于从犯。从人数上看,小钟所在的宝盈集团人数300多人,主营彩票类、棋牌类、直播平台三类业务;从组织结构来看,宝盈集团挂靠在东方集团,“中华”为老板、主要股东,旗下至少有大赢家彩票平台、金牛棋牌、163棋牌、网易棋牌、樱桃直播平台、柚子直播平台等6个盘口,每个盘口有各自负责的“主管”,各个盘口之下设有职能部门,其中彩票类平台下设推广部、财务部、客服部,棋牌类三个平台旗下分别设有运营部、财务部、客服部,直播平台旗下有运营部、财务部、客服部、维护部,每个部门下设多个小组,每个小组由多个员工组成。各个盘口之间相互独立,相互保密,互不沟通。从结构层次来讲,小钟在宝盈集团至少是属于第五级的工作人员,即处于最底层的员工。小钟在该平台未占有股份,未参与平台建立,不属于平台代理,也不参与利润分红,仅领取固定工资,听从老板差遣做事。显然,本案中,小钟只是一个马仔,其处于网络赌场的底层员工,为赌场运营提供帮助,不是股东,也不是决策层,符合从犯地位。

辩护合力

律师是刑事辩护力量的一部分,同时要吸收被告人及其家属的力量。一个案件的处理,法律关系是基础,但案件涉及其他因素,当案件无法在法治轨道上公正处理时,有必要采取其他辩护方法,形成辩护合力,推动案件回归本然。

本案中,小钟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意味着接受五年二个月的量刑建议,法院原则上照单全收,只有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时,才可能调整量刑。检察官在法庭上解释量刑的问题,虽然起诉书没有注明小钟具有从犯,但在计算量刑时考虑其犯罪作用大小。据此,我们不赞同检察官的解释。小钟具有自首、从犯法定从宽情节,应当降档即在五年以下量刑。另外,我们进行了类案检索,最高检的指导性案例,张某等16人开设赌场案,负责赌博网站推广、充值等员工,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还有,《刑事审判参考》第351号陈宝林等赌博案,发展赌客的代理商,为赌场的从犯。本案开完庭到一审判决,等了近8个月的时间。案件未出结果,辩护不停步。我们经常研讨案件,有了新意见就不间断提交辩护意见,无论是证据分析,还是典型案例,甚至专家学说,等等,一共向法官提交了5份辩护意见。

当案件偏离法律正道时,除了法律辩护,同时采取其他的辩护方法,如向监督部门反映案件的不公正,这是可行且有效的思路。小钟的家属就案件量刑建议不公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请求领导主持公道。

减刑一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钟系境外赌博公司员工,向国内提供赌博网站广告推广、会员发展,吸引、招揽赌客参赌,非法获利60万元,情节严重,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小钟在开设赌场共同犯罪活动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小钟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据此,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等规定,判决被告人小钟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检察院原量刑建议为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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