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送清凉,法援上门显担当。2024年7月23日上午,滦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郭某珍老人就赡养纠纷一案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把无偿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郭某珍,女,83岁,育有五个子女,丈夫已去世,子女也全部成家。现在老人已年过八旬,体弱多病,也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但子女们在赡养老人上出现矛盾,导致发生赡养纠纷,经村干部多次调解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因此老人希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便打电话求助于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滦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加上刚住院治疗结束,无法下床走路,申请资料也无法初步审查的实际情况,及时将老人的情况向领导汇报,经领导批准后,本着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带领援助律师和镇村干部一同前往郭某珍老人家中,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通过面对面了解老人的身体情况及子女赡养等问题,确认申请法律援助是其真实意愿后,工作人员当场审查相关材料,确认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和范围,并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同时,援助律师与她签订了法律援助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起草了民事起诉状,并协商了立案等后续工作。郭某珍老人给予法律援助中心极高的认可和评价,十分感激工作人员的上门服务,使她足不出户就得到了免费律师的援助,在赡养问题上感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关怀。
滦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以服务人民为宗旨,着力深化便民举措,持续提升服务效能。坚持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启“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对行动不便、卧病在床等特殊群体实行“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服务,不断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贴心的法律援助服务。
来源:法治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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