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耐劳、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勤劳简朴的生活,时刻牢记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要求自己,在任何时候都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一)具有高度的政治思想素质
作为一名人民法院的书记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活动,在工作中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迷失方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这是速录员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重要保证。
(二)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质
一个人的职业道德面貌如何,必然影响全体人民道德水平的提高,影响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且司法工作者建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也是司法机关正确运用法律、提高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职业上的道德形象很重要,它给人以向上的力量,是信心的源泉、前进的动力、成功的保障。书记员在工作中应当忠于职守、严肃执法、廉洁自律、谨言慎行、保守秘密、仪表端庄、举止文明、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这样才会成为一个合格的、受法官和当事人信赖的书记员。
(三)较高的文化素质知识就是力量。因此,作为一名人民法院的书记员,应努力加强法律知识方面的学习。
第一,认真学习掌握法律基础知识。为了做好本职工作,必须掌握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对与本职工作关系直接的专业知识,要系统深入学习,相关知识也要有一般的了解。比如司法鉴定、语言文字、公文写作、市场经济等方面的知识。
第二,认真学习实体法。速录工作的性质和职责范围都与执法有关,书记员熟悉掌握与本职工作直接相关的法律知识非常重要。如民庭的速录员要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民法通则》等重要法律和有关的司法解释;行政庭的速录员应当了解行政法的概念、任务、行政管理主体和行政行为的原则和方式等基本的理论常识,如《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治安行政管理法规》等。
第三,熟练掌握程序法。 书记员熟悉程序法,不仅是严肃执法的要求,而且是在速录过程中现实的业务,它对于做好速录工作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
(四)要有胜任工作的业务素质当场做好笔录,是书记员最主要的工作,这就从业务素质方面对速录员提出了要求。
第一,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说话速度快,有时语无伦次,速录员及时把握应记内容是十分重要的,这就要求有驾驭语言文字的速记能力,一方面要用最快的速度记录,另一方面要有选择的记录。
第二,在审判活动中都要用文字记录,尤其法律文书的表达需要具备一定的文字水平,这就要求书记员也要具备准确的语言表达能力,做到:叙述事实简明清楚,特别要把关键问题交待清楚;使用语言文字确切精炼、通俗易懂,还应尽可能地使用法言法语;标点符号也要用得正确、恰当。
(五)有遵纪守法、令行禁止的自觉意识
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经常接触到许多各方面的机密文件、机密事件等,这就要求我们遵守保密规定和保密纪律,不泄露国家秘密或审判工作秘密,还应积极同违反保密法规的行为作斗争。有的时候,当事人往往“施小恩,加小惠”和自己“拉关系”,通过套近乎唆使自己在记录中将案件事实变得有所出入,使案件变得扑朔迷离,阻碍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这样的现象应严厉杜绝,做到廉洁自律。
(清涧法院师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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