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个较有争议的刑法真题之十一:侵犯财产罪(二)

十二个较有争议的刑法真题之十一

(徐光华《刑法历年重难真题100题》)

真题:

小红将上锁的共享单车(仅供城市使用),偷偷运到非常偏远且人口十分稀少的村里,供村民扫码付费使用,构成盗窃罪。(2019年真题)——正确

解析:

第一,财产犯罪所要求的“非法占有目的”本质在于侵犯了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但是,随着共享经济的到来,共享财物的所有权人对财物的占有也并不是绝对的、排他性的。例如,共享单车公司对自行车所需要的占有是一种可随时支配、发现、非独断的占有,意即,共享单车公司可以随时发现、控制自行车,但其他人亦可付费随时使用该自行车。消费者即便要使用自行车,也应该遵守共享单车公司对自行车的占有要求:(1)需要付费;(2)供多数人、频繁共享,而非少数人独享。共享单车不同于我们个人所有的自行车,我们对自己的自行车的占有是绝对地、排他性的,任何人都不能改变自行车的特定位置、状态。但是,对于共享单车而言,只要违反了共享的规则,导致车辆不能“共享”而成为行为人的“独享”,就可认为有非法占有目的,成立盗窃罪。

第二,小红的行为违反了共享单车的使用规则,将仅供城市使用的共享单车运往非常偏远的农村,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共享单车的所有权人(公司)对该单车失去占有、控制。同时,小红本人建立起了对该车的控制,至少,从城市运往农村,离开城市之后的过程也是小红控制单车的过程,应认为小红是建立了新占有。应认为其有非法占有目的,成立盗窃罪。

第三,需要解释的两个疑问:

(1)虽然事实上农村村民可以扫码使用该单车,但该单车已经脱离了共享单车公司设定的规则范围,可以认为行为人打破了所有权人对该单车的占有。这就好比,个人的自行车,停在特定的位置,他人不能随便骑到其他地方去,否则就是打破了对原自行车的占有。同样,共享单车只能在特定区域(城市区域),而小红将该车搬到了农村,显然违反了所有权人的意志,应认为打破了原占有。试想,如果将本该在城市骑行的共享单车搬到非常偏远的农村去,会造成管理公司更大的管理成本浪费,骑行的频率也不如在城市那么频繁,这肯定违反了所有权人对共享单车占有、管理的本意。

(2)行为人将共享单车运往农村的过程,事实上已经建立起了对共享单车的一种事实上的支配关系。城市运往农村的过程就是对共享单车的支配过程,这个过程是建立了对共享单车的支配、控制,应认为建立了新占有。即便事后其他村民可以使用该单车,也不能否认其之前建立了新占有。

有同学可能会有疑问,认为行为人并没有永久占有该自行车,只是妨害了他人频繁使用自行车,不能成立盗窃罪。这种观点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是,现今刑法理论并不支持。财产犯罪,包括盗窃罪、诈骗罪的本质在于,破坏了原占有人对财物的占有,即便行为人本人没有永久使用的意思,也成立财产犯罪。张明楷教授举例指出,方某将他人停在外面的出租车开走“玩一玩”,不想长期占有,也应成立盗窃罪。因为出租车司机对于出租车的利用必要性相当大,即使方某预定归还,但其预定归还的时间(使用时间)长达10多个小时,应认定为非法占有目的。张明楷教授进一步指出,财产犯罪所要求的非法占有目的,并不要求行为人具有永久性的排除意思。

十二个较有争议的刑法真题之十一:侵犯财产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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