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未还的款项还能否要回来?

很多企业主反应,很多业务或者经济往来都是朋友往来关系,出现不能及时付款情形时,往往碍于情面,对方拖欠时间多年未能收回。部分企业主认为超过2年了,要不回来了。那么到底拖欠多久的货款不能要了?要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才能要回款项?下面,就让小编带你们了解款项追讨的那些事。

一、合同签订后几年内可以追讨款项?

从法律角度讲,并没有合同签订几年内可以追讨这一概念,人们所说的一般是指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因此目前常见的经济纠纷一般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例如《民法典》第 594 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同时,该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比如签订了买卖合同,买方未付款,诉讼时效的起算并非从签订之日起算,一般是从应该付款之日起算,合同若约定了付款日期,则从该日期开始起算。

同时,诉讼时效还存在中止、中断等情形,小编会在后面的内容中为大家做一些简单的解析。

、超过三年不起诉是不是就不能追讨款项了?

如果因为各种原因超过了诉讼时效,很可能会丧失胜诉权。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不表示丧失了起诉权,也不表示实体的权利消失。若被告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能够主动适用。因此即使超过了三年,债权一方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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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什么办法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中止:《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举例:买卖合同关系中,一方拖欠货款,在诉讼时效的快到期的前1个月,发生了疫情封城,则直接从封城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仍可起诉。

诉讼时效中断:《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举例:民间借款,债务人在还款到期后的第2年,重新出具了一张还款计划,则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约定的还款日期开始重新计算3年。

四、那多年未还的款项就一定可以要求回来吗?

能否追回款项,除了诉讼时效的影响外,还有很多因素,如对方履行义务的实际能力,证据是否充足等等。因此,找专业律师出谋划策是明智之举。

好了,有更多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何律师(联系电话:13123868877(同微信)。

作者:优宝杖–何苓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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