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心声:教师请假,也需法外容情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说明学校要有一套完整的制度来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学校的校长不是“官”而是“管”,是管理者。校长要管理好一所学校,实施人性化管理是有效途径之一。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不根据实际情况死搬硬套执行制度,会导致教师心生怨恨,干群关系紧张。

我们先看看教育局定的请假制度: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2天以内的,须经校长批准。3天以上由中心校领导批准。一周以上由局领导批准。

2.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乡镇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费发票,3天以内由校长批准,3天以上报中心校领导及局领导批准。

3.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7天(含节假日)。(婚假略)

在执行操作中,实际情况又是这样的:

1.我校一女教师,是特岗招聘的,家住四川绵阳。其父在车祸中丧生,按规定,直系亲属死亡,批丧假7天。可是,7天够吗?光回家一趟来回得2-3天时间,更何况还要治丧料理后事。因此,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特事特办,报中心校审批,特批10天假期(丧假7天加3天往返时间),并报销该教师往返车费。

2.还有一例,学校一男教师爱人在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时,发现肺部肿瘤,经省级医院确诊为肺癌中晚期,每隔一个月要陪同去做化疗,儿子媳妇都在外地工作,怎么办?按制度他本人没病,不能请假。而且一期可能要请假几次,并且每次要3-4天,按规定要扣除部分绩效工资。学校为此专题开会研究,同意他请假要求,请假期间由别人代课,代课费用由请假本人支付。

总之,学校管理工作要做到“以师为本”,在管理中要做到真正关爱教师,尊重教师,理解教师。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那么学校的人文和谐气氛就一定会形成,真正的优秀学校也会办成。

教师心声:教师请假,也需法外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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