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命呼唤担当,榜样引领时代。为树立和表彰先进群体,激励和引导全市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见贤思齐、锐意进取,2019年,局党组在全系统开展了“新时代长春司法行政好榜样”评选表彰活动,涌现出一批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担当作为、敬业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全系统先后有86个集体、331名个人受到各类表彰奖励,其中13个集体、50名个人荣记三等功。
新时代催人奋进、新使命激励前行。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无时无刻不震撼着我们的心灵,改变着我们的事业,生动体现了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的高尚品质,展现了锐意改革创新、矢志敬业奉献的良好风貌。为深入开展向身边人、身边事学习活动,细数和回顾一桩桩激动人心的感人事迹,凝聚和激发见贤思齐、创先争优的正能量,“常思轩”微信公众号推出专栏,集中宣传和展示“新时代长春司法行政好榜样”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广泛弘扬和传播先进典型身上所体现的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和道德情操,营造比思想境界、比工作业绩、比工作作风的良好氛围。
乘风破浪潮头立,扬帆起航正当时。希望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典型为镜,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汲取奋进勇气,激扬前行动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以更足的干劲、更硬的作风、更高的境界,奋力谱写新时代长春司法行政工作的崭新篇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实现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逐梦前行的司法行政人
——记长春市司法局立法处副处长祝春雷
祝春雷,男,1972年11月出生,1997年参加工作,曾任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现任长春市司法局立法处副处长。先后获得省委省政府三等功、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律师、长春市青少年维权卫士等荣誉称号。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八个字是写进他灵魂的誓言。从参加工作的23年来,他勤勉尽责、兢兢业业,始终怀着对人民的忠诚、对事业的热爱、对社会的责任和对法治建设的不懈追求,走基层、访群众、解民忧、办难案,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他接待、解答法律咨询1.1万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80余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万元,以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与信赖。
法援事业的奠基人
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无到有,从有到发展,祝春雷是一个见证人。1997年毕业后,祝春雷毅然回到长春投身法律援助事业建设。面对人员经费不足、办公条件差的工作压力和“前途渺茫、得不偿失”的善意劝阻,他并未退却,而是迎难而上,积极投身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创立工作,在他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在1997年12月25日挂牌成立。
创建之初,条件简陋。虽然七、八个人挤在一个不足20平的阴暗屋子里,但祝春雷的工作热情却没有丝毫减弱。他结合工作实际,牵头起草了《长春市法律援助条例(草案)》,经市人大通过并予以公布实施,解决了法援工作在长春市无法可依的问题。为了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他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积极参与《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和面向农业、农村、农民提供服务法律知识600问》等普法书籍的编写和《法律援助优秀案例选编》的编辑工作。他勇挑重担、勇于担当,认真承担政府指派任务,先后任第六届亚冬会法律事务部联络员、法律顾问等职务,负责合同起草、审查、谈判等工作,为赛会的成功举办在法律上保驾护航。
受援群众的贴心人
在办理法援案件时,他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常常“贴本”办案。未成年丁某父母离异后跟随父亲生活,其父亲外出打工,在大连出海捕鱼期间遇风浪失踪。丁某万般无奈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因案情复杂,祝春雷多次自费往返事发地,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就工伤赔偿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交涉,历经两年的努力,为丁某争取到68万元的工伤赔偿款,解决了这个孩子的生活问题。
“拯救一个孩子,就是拯救了一个家庭。”在众多需要援助的人中,未成年人是让他最牵肠挂肚的群体。未成年张某因年幼无知卷入一起杀人案件,在援助过程中,祝春雷发现,张某只是听说朋友去讨债,所以帮助看车,对整个案情并不知情,不具备犯罪的构成要件。他跑前跑后,磨破了鞋底,磨干了嗓子,争取到了法院对张某的无罪判决,挽回了这个孩子的一生。
“帮助一个人,不仅仅是案件判决完就结束了,还要注重提高当事人的法治观念,在教训中成长”。农民工小王因维修电梯受伤,电梯公司拒不支付工伤赔偿费用,在祝春雷的不懈努力下,历经劳动仲裁、一审、二审三个阶段,跨越三年多的时间,小王一次性拿到了13万元赔偿款。结案后,祝春雷还热心帮助小王联络了农安县的一个高中进行复读,2018年,小王通过高考被长春工业大学录取,实现了劫后余生到劫后重生的蜕变。
创新改革的先行人
“一辈子做一件事不难,难的是做好一件事。”如何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是祝春雷一直在思考的课题。为此,他钻研文件精神、加强业务学习、走访基层调研,结合长春实际提出了“六个更加”工作目标,起草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并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为了更好促进司法公正,他带头起草了《长春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管理办法》,并以公、检、法、安、司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逐步推动建立了机制健全、标准统一、管理规范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从法援中心调整到立法处工作之后,他深知自身肩上的担子更重了,为此,他克服疾病困扰,加班加点学习,与同志们一道审查法规、规章草案,就立法体系构建、立法审查程序、立法评估机制等课题,进行广泛调查研究,提出新的思路和办法。
23年坚守初心,从俊朗年少,到灰发苍颜,他就如同辽阔森林中的一棵树,深深扎根于这片法治大地,积极参与、见证长春的变迁发展,忠诚守护、服务长春的困难群众,无私奉献、不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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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来,我只是在做一件事,那就是让法律援助成为受援人可以依靠的武器,可以信赖的伙伴。法律援助于我,是胸前的徽章,是责任、道义、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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