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宣传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干事创业的新时代典型,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见贤思齐、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的有关要求,经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层层筛选和推荐,局党委研究决定,确定10名同志为“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推荐人选。
这次推选的“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候选人,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对党忠诚、心系群众的杰出代表,是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优秀典范,是勇于拼搏、开拓进取的时代先锋。他们的先进事迹,生动地展现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本职岗位,敢于担当、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的高尚品质和精神风貌。
使命呼唤担当,榜样引领时代。为大力宣传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新时代典型,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见贤思齐、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从今天起,“常思轩”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对“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的典型事迹进行集中宣传展示,激励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奉献力量,以优异业绩迎接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
新时代法援为民好榜样
——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祝春雷
祝春雷,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11月出生,现任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22年来,他不忘初心、勤勉尽责,始终怀着对人民的忠诚、对事业的热爱、对社会的责任和对法治建设的不懈追求,走基层、访群众、解民忧、办难案,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他接待、解答法律咨询1万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0余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万元,先后获得省委省政府三等功、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律师、长春市青少年维权卫士等荣誉称号。
从“零”开始,筹建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1997年毕业后,祝春雷毅然回到长春投身法律援助事业建设。面对人员经费不足、办公条件差的工作压力和“前途渺茫、得不偿失”的善意劝阻,他并未退却,而是迎难而上,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终于在1997年12月25日成立。
虽然七、八个人挤在一个不足20平的阴暗屋子里,但祝春雷的工作热情没有丝毫减弱。他结合工作实际,起草《长春市法律援助条例》,经市人大通过并予以公布实施,解决了没有统一立法的难题。他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积极参与《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和面向农业、农村、农民提供服务法律知识600问》等普法书籍的编写和《法律援助优秀案例选编》的编辑工作,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不断扩大。他认真承担政府指派任务,先后任第六届亚冬会法律事务部联络员、法律顾问,负责合同起草、审查、谈判等工作,为赛会的成功举办保驾护航。
用真情和实际行动守护受援群众。在祝春雷的心中,当事人的事就是自己的事。所以他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常常“贴本”办案。未成年人丁某父母离异后跟随父亲生活,其父亲外出打工,在大连出海捕鱼期间遇风浪失踪。丁某万般无奈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因案情复杂,祝春雷多次自费往返事发地,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就工伤赔偿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交涉,历经两年的努力,为丁某争取到68万元的工伤赔偿款。
在众多需要援助的人中,未成年人群体是让他最牵肠挂肚的。“拯救一个孩子,就是拯救了一个家庭。”未成年张某因哥们义气卷入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在援助过程中祝春雷发现,张某只是听说朋友去讨债,让他帮助看车,对整个案情并不知情。最终在祝春雷的努力争取下,法院对张某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帮助一个人,不仅仅是案件判决完就结束了,还要注重培育当事人的法治观念,帮助引导当事人成长。农民工小王因维修电梯受伤,电梯公司拒不支付工伤赔偿费用,在祝春雷的不懈努力下,历经劳动仲裁、一审、二审三个阶段,跨越三年多的时间,小王一次性拿到了13万元赔偿款。结案后,祝春雷还热心帮助小王联络了农安县的一个高中进行复读,2018年,小王通过高考被长春工业大学录取,实现了劫后余生到劫后重生的蜕变。
持之以恒推动法律援助制度改革。一辈子做一件事不难,难的是做好一件事。如何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是祝春雷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为此,他钻研文件精神、加强业务学习、走访基层调研,结合长春实际提出了“六个更加”工作目标,起草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并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为了更好保障司法人权、促进司法公正,他带头起草了《长春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管理办法》,并以公、检、法、安、司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逐步推动建立了机制健全、标准统一、管理规范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
22年坚守初心,从俊朗年少,到灰发苍颜,他就如同辽阔森林中的一棵树,深深扎根于这片法治大地,亲自参与、见证长春的变迁发展,忠诚守护、服务长春的困难群众,无私奉献、不求回报。
供稿:王涵(组织教育处)
编辑:王根远 程男(宣传调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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