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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律师您好,我已经2次起诉离婚,但都被法官判不离了,原因是对方一直拒收传票,也不到庭。
现在又到了可以第三次起诉的时间,我很纠结,怕这次法官也不给判离。
我感觉自己就像一朵快枯萎的玫瑰,要被这段糟糕的婚姻吸干了血。
如果第三次起诉他又不出庭,法官判离的概率有多大?
我原本也不想诉讼,但对方喜怒无常、阴晴不定,前一秒说好的事,后一秒就能反悔。
我把之前跟他谈话的录音和微信聊天记录都保存下来了,有一些我们达成一致的东西,可以作为法庭证据吗?
我们的共同财产有房有车有存款,这些我都可以让步,但我一定要孩子的抚养权(10岁),还有快点离婚。您说我到底该怎么办?
于律解答
01 第三次起诉不一定能判离
在司法实践中,对方不到庭,离婚案多次判不离的情况很常见。
第三次起诉不能说一定就判离,只能说比上一次起诉判离的概率高一些。
我曾经代理过同类案件的女方当事人,在对方两次诉讼都不到庭的情况下,争取到第二次诉讼法官给判离了,但那是我下了很大的功夫在打动法官这件事上。
第二次诉讼的最开始,法官也明确跟我们表示过肯定不判离:“对方都没来,判什么判?”
后来我就让女方找各种现实问题,确实她当时是要带着孩子出国,没办法办理签证。
然后我又让女方各种装可怜,还专门费了很多时间写好“哭稿”让她背下来,最终才得到法官的同情给判离了。
(图为我给客户准备的“哭稿”)
但也只是判了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她和基础的抚养费,财产没有分割,得另行起诉离婚后财产纠纷。
所以如果你第三次起诉的时候,对方仍然不到庭的话,即便法官判离,也是同样的结果。
那抚养费数额基础得就跟没有一样,并且财产在对方不到庭的情况下是不会分割的。
02 协商的过程不能作为证据
之前你和对方协商达成的某些合意,即便是白纸黑字地把它们落实到离婚协议里也是不够的。
因为离婚协议在你们正式办理完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之前是随时都可以反悔的。
更何况现在连书面的离婚协议都没有,只是一些微信聊天记录和电话录音是没什么证明力的。
离婚诉讼中比较有力的证据一般是以下这些:
1、对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孩子出生证
2、对财产的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银行大额存单等
3、对收入的证明:工资、公积金流水、参加社保人员缴费信息等
如果有家暴的情况,还需要派出所的笔录、居(村)委会的调解记录、就诊病历、医疗鉴定书或诊断证明等。
03 建议谈判
我不知道你说自己对于财产都可以让步具体是让步到哪种程度?
是可以一分钱不要呢?还是说多少要一些?你内心对于财产数额的底线又是多少?
这些问题的答案将会直接影响到我给你的离婚方案。
因为有的人把财产看得很重,认为自己一定要拿到钱,哪怕打上个四五年的官司都无所谓,这样我就会建议Ta坚持诉讼。
而有的人觉得自己虽然可以退让,但不能放弃全部的财产,否则会因此而感到羞愧或者愤怒。
这样我就会帮Ta算清楚应得的是多少,让Ta自己想清楚愿意退让多少。
还有一些人根本就不在乎钱,觉得无所谓,一分钱不要也行。
后面两种情况我都会建议Ta以退让的财产为筹码,跟对方谈判去获得另外一些Ta认为更重要的东西。
比如孩子抚养权或者加快离婚进程,让对方配合协议离婚。
你的孩子已经10岁了,按照法律规定,8岁以上的孩子就可以上法庭表态自己愿意跟谁。
而司法实践中,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只要做出了选择,法官就会尊重其意见,把抚养权判给Ta选择的那一方。
所以,你有信心孩子一定会选择你吗?
如果有的话,这也是你谈判的一个筹码,让对方明白自己不会获得抚养权,拖延诉讼毫无意义。
同时你又愿意让步一些财产,只要数额能达成一致,就可以直接走协议离婚这条路,实现比诉讼更快的离婚。
结 语
离婚无非两种方式:诉讼离和协议离。
有人说:“你们离婚律师为了接案子多挣钱都会劝客户打官司吧?”
“非也~非也~”
有道德的离婚律师会以客户的利益为原则,从当事人的角度给出最好的建议。
如果客户的目标是多争取财产,诉讼能争取更多就诉讼,谈判能争取更多就谈判,所以找到一个好的离婚律师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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