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次起诉离婚均为同一个法官审理,合理吗?专家这样说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21-04-17 21:10

5年4次起诉离婚被驳回!近日,湖南省衡阳县80后女子宁顺花离婚事件引发网络热议。

因为无法忍受丈夫长年沉迷赌博,宁顺花自2016年12月以来先后四次向衡阳县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期间,男方曾被拘留、宁顺花还曾两次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但她的心愿始终未能达成。今年3月3日,宁顺花第五次发起了离婚诉讼。

对此,衡阳县法院回应称,已于当日登记立案,目前正按法定流程进行,待举证期限届满后,将择期开庭审理。至于为何此前四次均驳回?通报称,自宁顺花第一次起诉至今的5年间,陈定华自始至终请求和好的意愿非常强烈。通报称,是综合考虑了全案的客观情况,认为当事双方“夫妻关系未破裂”。

案件之前,女方接受央广记者采访的时,明确表示,以前四次起诉都是同一个法官来审理这个案件,这种情况算正常吗?

对此,家事领域律师、心理咨询师严嫣表示,这种情况非常多见,因为家事案件其实无论从心理层面、双方矛盾激化层面,还是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层面,它是一个非常复杂、庞大的案件,它的信息量也很庞大。在处理这类型案件的时候,通常大多数法院都是同一个法官持续跟进多次诉讼的案件。当然也会有特殊情况,比如法官调离了岗位等,不光是婚姻案件,其他很多民商事经济案件当中也会出现这种情况,这是出于审判的效率,以及法官对相关当事人案情的熟悉程度,进行按原分配、合理化的操作,是非常常见,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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