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豪:春风化雨润心田

——记四川省劳动模范、广安市人大代表岳豪

文/魏华, 图/岳豪提供

【人物名片】

岳豪,男,汉族,1972年3月生,四川南江人,大学学历,无党派,1995年7月参加工作,二级律师,现任四川丘山律师事务所主任,岳池县新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四川省律师协会监事,西华师大硕士研究生导师;广安市第三届、四届、五届、六届人大代表,岳池县第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人大代表;荣获岳池县拔尖人才、岳池县优秀县人大代表、第三届四川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四川省消费维权十佳律师、四川省优秀律师、四川省劳动模范、全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成绩突出律师等称号。

岳豪:春风化雨润心田

“我虽然不是共产党员,但我始终对共产党充满着深深的爱,我要尽自己的能力为人民群众服务,这也是我的最大幸福。”这是四川丘山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省劳动模范、广安市和岳池县两级人大代表岳豪时常念在嘴上、记在心里的深情话语。

他是一名律师,坚持常年义务法治宣传教育,每年应邀到乡村、学校等基层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深受群众和学生欢迎;他长期热心公益事业,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参与涉法涉诉接访,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他不计个人得失,敬业奉献,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展现了心系群众的时代风貌和忠于法律的职业道德风尚;他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积极为群众代言办事,为政府建言献策,赢得了当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岳豪:春风化雨润心田

甘当义务普法的宣传员

岳豪是岳池县普法义务讲师团成员,他始终认为普法宣传是律师义不容辞的义务。他经常到社区、学校、企业、医院、乡镇、机关等基层无偿进行普法宣讲。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他主动与县工商联联系,为岳池县输变电公司等非公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无偿的劳动合同法知识讲座;为预防青少年犯罪,他义务到岳池中学、岳池一中、东街小学、县特殊教育学校等学校给师生作《预防青少年犯罪》《远离校园欺凌》的法治讲座;为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他主动到乔家镇、赛龙镇赵家坪村、九龙街道文星桥社区等20多个乡村和社区为镇村干部和村(居)民讲授《农村纠纷的类型及法律适用》《大调解法律适用》;为缓和矛盾突出的医患关系,他到县医院、中医院等医院为医务人员作《当前医疗纠纷的现象、原因与预防》讲座。他还撰写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讲稿》《当前贷款风险的现状与防范》《婚姻法讲稿》等多篇极具实用性的法治宣讲稿,其中《如何依法行政》《农村常见的民事纠纷类型及法律适用》被岳池县委组织部编入公务员培训和农村党支部书记培训教材。近十几年来,岳豪义务普法210余场次,接受其普法宣讲的人员超过16万人次。

岳豪:春风化雨润心田

甘当社会和谐的调解员

作为岳池县调解委员会理事、广安市调解委员会会员,岳豪深感责任重大,经常无偿配合政府部门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他先后无偿配合政府部门参与了县交警队清退协警人员劳务纠纷案、县汽车弹簧公司退休职工股份量化案、顾县中学学生坠楼死亡案、酉溪卫生院产妇死亡案等一系列有影响的案件。成功调处县人民政府与西安达尔曼公司债务纠纷案、县公安局解除协警劳动合同纠纷案、县工业园区与昕源首饰招商合同纠纷案等当地有较大的影响的案件,为政府挽回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此,岳豪被广安市司法局表彰为“广安市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成绩突出律师”。

岳豪:春风化雨润心田

甘当扶贫济困的热心人

多年来,岳豪热心法律援助,无偿帮扶弱势群体。他经常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在外务工人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经济资助,极力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他不畏强势,同情弱者,带领律师为经济困难的群众和未成年人免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逾千件。2011年,岳池籍4名工人在苏丹务工期间因公死亡,具有涉外性,一旦处理不当,不但影响社会稳定,也会对其他出国务工人员情绪上带来不利的影响。受县政府的安排,岳豪无偿为4名死者家属方提供法律援助,经与用人单位多次艰苦谈判,最终使纠纷得以顺利解决,创下了当年岳池县和广安市首件一人因公死亡赔偿金额超百万元的案例。为此,岳豪被聘为岳池县法律援助首席律师。他一直关注弱势群体,针对家庭暴力给妇女儿童权益造成的损害,多次为全县妇女干部和妇女代表讲授婚姻法和反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知识,指导广大妇女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为此,岳豪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县妇联授予“岳池县妇女儿童维权中心律师工作站”。

岳豪:春风化雨润心田

甘当反映民意的代言人

作为律师界的市、县人大代表,岳豪十分珍惜人民赋予的职责。他多方倾听民声,积极反映民意,勇于建言献策。他利用多次到看守所、监狱免费为在押人员进行法制宣讲咨询和平时开展法律服务时,了解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精神病患者治疗堪忧的状况,在2019年1月广安市人大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权益保障的建议》《关于加大对精神病人救助力度的建议》,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认真落实。针对城区养犬不规范的问题, 2018年岳豪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养犬管理的建议》得到重视,广安市人民政府颁布了于2019年10月8日起施行的《广安市犬只管理办法》。针对农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岳豪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客运网络解决群众出行难的议案》被广安市人大立案,并在岳池县酉溪镇试点,解决了当地15万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并在其他乡镇推广。针对失独老人的现状,岳豪提出的《关于保障失独老人合法权益的议案》,引起市人大高度重视,作为该次人代会唯一的一件议案立案,有效地保障了失独老人的合法权益。针对川东民居损毁严重的情况,岳豪在2021年广安市人大五届七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大对川东民居保护的建议》,被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代表建议重点督办件,推动了川东民居的保护工作。岳豪连续当选四届市人大代表、三届县人大代表,积极履职,提出议案、建议30余件,多次被表彰为优秀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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