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 人 签 名
勇担社会责任 践行法治使命
简 要 事 迹
王立明,男,汉族, 1962年9月17日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共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书记,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立明律师作为长春律师队伍的一员,一贯奉行“法律至尊、诚信勤勉”的执业理念,秉持公平正义,践行法治使命,追求全民普法、信法、守法,倡导全社会坚持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以排除万难的职业精神,让法律得到遵循,使权利得到尊重,获得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王立明律师主张依法治国,推崇法治天下,反对特权思想,抵制违法乱纪;秉持宪法至上,维护公平正义,反对自由主义,反对混淆是非;主张法律正确实施,维护正当合法权利,反对曲解法律,阻止践踏权利;主张求真务实,力求优质高效,反对“假大空”,摒弃形式主义;主张弘扬正气,倡导文明风尚,反对歪风邪气,抵制陈规陋习;主张行业新风,弘扬行业正气,反对任人唯亲,抵制本末倒置。讲政治、识大局、懂规矩、高站位。能够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能够将个人理想与党的奋斗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以精准专业技能维护公平正义。王立明律师尤为擅长重大职务刑事案件的辩护。王立明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办理了大量的重大职务犯罪大要案,对刑事法律、法规有深入的研究,擅于运用逻辑分析和推理从证据的细微之处突破,找到无罪、罪轻的根据,其刑辩风格严谨、简洁、犀利、流畅,效果显著。王立明律师对公司法律事务有独到的见解和丰富的从业经历。早在法院工作期间,就曾运用公司法审理了大量的公司法律纠纷,对公司方面的法律适用有深厚的实际积淀,并发表了多篇论文。
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履行社会责任。除了在业务能力上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以外,王立明律师更加勇于担负社会道义、积极践行法治使命、全面履行社会责任。他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绝不怠慢每一个具体法律事务(案件),竭尽全力维护正当权利,使正义得到彰显,使公平得到维护。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以排除万难的职业精神,促进执法者正确法律,让法律得到遵循,让权利得到尊重。他主动承接公益普法任务,多次带队走进基层开展法治宣传,独创情景式普法,并利用媒体开展以案释法,常年坚持“谁办案谁普法”。担任政协委员期间,参与地方立法100多部,提出了大量的立法建议。
供稿:王涵(组织教育处)
编辑:王根远 程男(宣传调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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