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法院:警惕抖音上的“律师”陷阱

(李思科 张荣)在这个信息飞速传播的时代,抖音等社交平台成为了人们获取信息、交流互动的重要场所。然而,看似充满机遇和帮助的平台背后,也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风险。

当你因为一场官司而焦头烂额时,抖音上的“律师”信誓旦旦地承诺能够为你解决一切问题。他们用华丽的言辞和看似专业的形象,让你轻易地相信了他们的能力。于是,你满怀期待地与他们联系,支付了高额的费用,将自己的案件托付给他们。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你却发现事情并没有像他们承诺的那样发展。

基本案情

近日,石泉法院受理了一起劳务合同案件,原告通过邮寄的方式向法院提交了立案材料,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原告却称所有费用已经向律师交了,案件材料中并没有原告的授权委托材料,通过工作人员详细询问,才得知事情经过。

原来小帅(化名)刷抖音时,看到法律援助的广告视频,遂点击视频内的链接填写了自己的手机号码。不久后,微信便收到一条好友请求,添加好友后,对方自称是某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帮小帅打官司要回欠款,但需要缴纳1200元的服务费。小帅急于追回欠款,直接给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1200元,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据后,对方又称有“高科技手段”可以帮其快速找到被告信息,助其早点追回欠款,需要再缴纳6000元,并告知小帅等法院开庭审理后就可将已支出的7200元及欠款金额全部要回来,相当于没有花钱就能打赢官司,小帅遂又向其转账6000元。小帅再次转账后,始终没有等到法院的开庭通知,对方又要求他继续转账,直到小帅接到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让其交纳诉讼费时,这才发现自己被骗,然而此位“律师”也彻底失联…

该案承办法官受理后,通过多方寻找联系被告,由于被告在外省,为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8月27日,承办法官通过云上法庭运用远程视频方式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约定了还款的时间及方式,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成功化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还分别对原、被告进行了反诈普法宣传教育。

法官提醒

通过网络方式或他人介绍认识的律师,不能仅靠网络聊天工具、电话沟通交流,有诉讼需求、需要委托律师打官司的,一定要仔细查看其是否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和法律工作者执业证,并查验真伪;还应当到律师办公场所进行实地验证,查看其是否在正规场所办公;要签订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及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防止遭遇诈骗,同时在诉讼中律师应当向办案法官提供所在律所的信函及委托书。当事人应提高分辨能力,通过正规渠道委托律师,维护自身权益。

虚假服务类诈骗套路解析

一、诈骗分子在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发布法律援助广告,吸引被害人主动联系或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等待被害人上钩。

二、诈骗分子利用被害人对司法程序不熟悉,对起诉立案有畏难情绪,虚构了替被害人立案、委托律师,在法院内部“有关系”,帮打官司有胜算的等理由骗取被害人财物。

三、被害人迟迟等不到开庭的通知,主动询问法院时,才发现法院根本没有自己的起诉记录,再联系诈骗分子时,对方已经逃之夭夭。

法官寄语

抖音虽然为我们提供了很多便利,但我们也要学会辨别其中的真假,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时自称是“律师”的人,并不一定是真律师,可能是不法分子借助“律师”的身份博取信任。特别是在网络交流中,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让自己成为骗子的猎物,涉及钱财转账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他人、随意转账,以免上当受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作者:李红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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