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2017年1月17日)19:35,泉州电视台《法治连线》节目将播出一起鲤城法院案件“一家民营医院的兴衰”,敬请关注。
节目简介:
东湖医院作为泉州一家颇有名气的民营医院,因为欠薪被鲤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全面查封,沦落到今天这般境地,这背后到底有什么隐情呢?
东湖医院的前身是一家私人诊所,由莆田人刘文忠于上世纪90年代开办。2000年,泉州市医疗行业向社会全面开放,刘文忠邀请其三个堂兄弟合股,将东湖诊所升格为一家民营综合性医院—泉州丰泽东湖医院。因为不善经营,刚开始几年,医院的效益并不尽人意。经人介绍,富有医疗行业经营经验的莆田老乡吴勇受聘进入医院担任了职业经理人。
在吴勇经营下,医院逐渐走上了正轨。作为奖励,医院给了吴勇百分之二十的股份。2009年7月起,吴勇开始独自承包经营泉州丰泽东湖医院,为期六年。
刚开始承包的前三年,正是东湖医院的鼎盛时期,而这时,踌躇满志的吴勇雄心勃勃,又与人合作在泉州经营了几家医院,结果非但没赚钱,还把自己拖进了债务的泥坑里。
屋漏偏逢连夜雨,正当吴勇在投资上连连失利时,2012年,他女儿被诊断得了白血病,这对负债累累的吴勇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2014年8月起,吴勇承包经营的东湖医院每况愈下,开始陆续拖欠员工部分工资未发放。
2015年5月23日,吴勇与林银万等73名员工确认,截止2015年5月22日,共拖欠上述员工工资款合计人民币1864739元。在出具工资欠条给员工之后,吴勇于同月26日离开东湖医院,从此不知所踪。经鲤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东湖医院应支付林银万等73人工资共计人民币1864739元。
2016年2月5日在晋江机场抓获吴勇。
鲤城区检察院以吴勇涉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鲤城法院提起公诉,鲤城区法院经审理后,于2016年7月19日作出判决:判处吴勇有期徒刑两年。
东湖医院向鲤城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原告无需支付被告林银万等73人工资共计人民币1864739元。
案件审理期间,第三人吴勇经过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于2016年1月25日作出判决:判令东湖医院应于判决生效15日内支付林银万等73人工资共计人民币1864739元。
东湖医院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泉州中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因东湖医院仍然拒不履行付款义务,2016年9月5日,申请执行人林银万、方秀梅等47人向鲤城区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因系列案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系列案的申请执行人同意系列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是,和解协议的还款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泉州丰泽东湖医院并未按期履行。
法院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依法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刘文忠采取惩戒措施,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医院承包经营者和法人代表深陷囵圄,而73名员工被拖欠的一百多万工资仍然没有着落。一家在泉州当地曾经颇有名气的民营医院就这样倒闭了,其结局令人深思:医疗行业向社会开放,应该说是一种进步,但是开放之后,如何来加强对民营医院的规范管理?这也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简介内容转载自公众号:法治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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