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司法厅签订《共建“法治崇左”框架协议》

本报崇左讯(记者 唐婕) 11月29日,崇左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司法厅共建“法治崇左”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崇左市人民会堂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有明出席签约仪式并指出,巩固现有合作成果、创新双方合作机制、深化双方合作内容,以强有力的工作举措务实推进崇左法治建设,着力营造团结和谐的社会生态。

刘有明指出,在全区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之际,崇左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司法厅共建“法治崇左”框架协议签约仪式顺利举行,双方联手共建“法治崇左”,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和要求,意义重大。

刘有明指出,“十三五”是崇左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赶超跨越的重要时期,是实现与全国全区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崇左要做好“两篇大文章”、打好“四大攻坚战”的战略任务离不开法律保障,离不开司法厅的大力支持,各部门要加强与自治区司法厅对接沟通,以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有效推进框架各项内容,不断把崇左打造成为中越边境地区法律服务的重要阵地,打造成为广西社会法律服务交流的重要平台,努力建成广西乃至全国具有边关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的示范城市。

会上,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对崇左司法行政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群众需求取得的良好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双方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打造好市、厅合作升级版,认真按照“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统筹推进崇左法治建设。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聚焦影响崇左市发展大局的法律服务,共同推进“法治崇左”的建设。要紧紧围绕法治建设主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司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加强司法行政思想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力做好与越南司法行政交流的合作中心,为推进“法治崇左”的建设做出新贡献。

市长孙大光与赵波签订了《共建“法治崇左”框架协议》,刘有明、雷多荣、蓝大煌、朱中卫、雷海良等市领导,卢万兵、何江、张军、辛卫红等自治区司法厅领导见证了双方签约。

自治区、崇左市律师事务所与崇左市有关产业园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协议》,广西律师协会、广西公证协会、广西司法鉴定协会、广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广西人民调解员协会、广西法律援助中心与崇左市相对应的6个协会(中心、机构)签订“1+1”结对帮扶协议。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4-08-31 17:22
下一篇 2024-08-31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