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检察院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

为进一步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诉讼中重要程序性事项的知情权,8月23日,定远县检察院牵头组织召开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县检察院、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单位分管刑事及律师工作的领导、办案部门负责人及律师代表参加会议。

定远县检察院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

会议由定远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恒星主持,该院综合业务部负责人领学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等文件。参会律师代表就提供律师会见便利,侦查阶段案情沟通,侦查终结、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重要程序性事项的知情权保障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与会公检法司单位负责同志逐一进行了回应。联席会根据《规定》、《意见》,梳理出侦查、检察、审判等环节共12个重要程序性事项的知情权,制定出会议纪要草案,对诉讼环节重要的程序性事项进行了明确列举固定。

会议指出,律师是办案机关依法办案、保证办案质量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者、提示人,律师意见帮助办案机关换一个角度看问题,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完善对案件的理解、审查,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会议认为,公检法司律应当通过各自的履职担当,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共同工作目标。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是依法治国重要力量,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特别是辩护权,是公检法司等机关的重要职责和基本要求。公检法司等机关要进一步畅通律师诉求表达渠道,加强接待律师平台建设,及时处理问题,维护律师权益。检察机关要加强诉讼监督,及时运用纠违通知、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问题整改。广大律师要依法行使权利,勤勉尽责,将依法诚信廉洁贯穿执业始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履职,共同营造“亲”“清”公检法司律关系。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4-08-31 09:06
下一篇 2024-08-31 12:11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