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社交工具越发的全球化,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发生的事,都逃不过网友的法眼。前不久,网上还热传一宗刑事案件。某男子见义勇为制止女邻居被受侵害,结果因为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
事情的发展过程跌宕起伏,男子的英雄事迹被网友们知道后,事件中的公安部门与施暴者纷纷被讨伐,最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案件发起二审,法院判定该男子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相关检查机关人员曾对二审结果做出解释:通过重新审查事实证据和具体情况,进行认真分析与研究后,认为该男子的行为在‘必要的限度’内,则以‘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作出不起诉决定。
回想过去因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产生的疑难杂症,数不胜数。由于刑事案件的特殊性,无论是业界人士,还是广大网友,都难以在这两者之间划分开来。
在刑法上,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大家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为什么正当防卫说好了不负责任,后面又要负刑事责任,遇到暴力犯罪的防卫,又属于正当防卫了。到底怎样才算正当防卫,怎样又算防卫过当?
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了他人挑衅或者殴打,在防卫的过程中错手将他人弄伤或者致死,因此公安机关刑拘,上诉判刑说自己犯了故意伤害罪,会不会觉得很冤枉?明明自己是先被挑衅的,而且不是自己走运的话,也许自己被对方杀死了。
其实像这样的案件,在国晖律所内并不少见。2010年的时候,同一单位的李某与杨某产生矛盾,李某觉得杨某在故意挑衅,于是借口约杨某在某一路口见面,却不想杨某一出现,李某就对杨某拳打脚踢,甚至用酒瓶打向杨某的头部,杨某在挣扎中拿出身上携带的水果刀捅向了李某,最后李某经过抢救无效死亡。因此,杨某担上了故意伤害的罪名,被公安逮捕。
后来,公安机关对杨某发起了指控,认为杨某在其人身遭遇不法侵害时,为防卫自己免受伤害而持刀伤害了不法侵害人,造成对方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
杨某找到国晖律师为自己辩护,而国晖在办理刑事案件有个特点,律师所受理的刑事案件,均由国晖资深律师共同讨论后,制定最为科学和对当事人最为有利的辩护策略和辩护方案,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辩护策略和辩护方案则由刑法专家论证后实施。
经过这一层的案件分析,国晖律师认为杨某在被叫到现场突遭被害人及其同伴的不法侵害,为了其自身免受伤害而持刀还击,该行为本属正当防卫行为。但被告人持刀捅刺的防卫强度与李某酒瓶和徒手殴打的侵害程度比较,被告人的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属于防卫过当,可向法院申请予以减轻处罚。
经过国晖律师在庭审上的一番努力,原本被以故意伤害罪指控的杨某,被法院判定了防卫过当。法院根据案件的事实、情节,判处杨某8年有期徒刑。相对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需要判处10以上甚至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以防卫过当判处的8年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
通过这一件事可以看出,无论是生活中还是职场上,人与人之间的相处都极其需要功夫。有时候你不去找麻烦,麻烦却会跳到你面前,让你防不胜防,而我们能做的唯有克制自己的愤怒。
也许这些对大家来说都很难做到,当对方给自己造成生命危险的时候,已经顾不上自己是否会因此遭遇坐牢的想法。如果有一天,真的如此不幸,发生这种悲剧,就找个好的辩护律师吧,这也是小编最后的建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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