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余皓
毛先生签订协议出资50万元,欲成为一家科技公司的股东。不料,该公司一直未给他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他一天股东也未当成。对方还找借口不退款。就在毛生生一筹莫展时,本报公益律师伸出援手,帮其追回本息32万元。10月19日,公益律师谈起此案时称,毛先生逃过了“一劫”。
2014年1月,毛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宜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一家农业科技发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总。刘总声称公司准备上市,需要增资扩股,他一直在找身边的朋友进行融资。毛先生正好也有投资的想法,两人聊得甚是投机。经过多次磋商,双方签订了《股权认购协议》。随后,毛先生向刘总的个人账号转入“认购款”50万元。但事后,该公司并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毛先生也未成为股东。公司的经营也出现了重大问题,上市的事情也一直搁置着。
无奈之下,毛先生与刘总商议退股,但双方签订的《股权认购协议》没有约定退股的条款。刘总在短信中声称该笔钱为借款,并愿意承担利息。一晃到了2018年,刘总退还了30万元后便再未退还余款。之后,毛先生多次催要返还款项,但刘总以各种借口推诿。到了2019年,刘总干脆将毛先生的电话拉黑,毛先生既气愤又无奈。
今年1月初,毛先生在本报上看到公益律师为老百姓维权的报道,仿佛看到了希望,遂向本报楚天公益律师团成员、武汉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朱宏伟律师求助。朱律师联合另一名公益律师吴源源分析案情后指出,虽然双方签订了《股权认购协议》,但根据证据及现实情况,可以判断双方名为股权转让,实为借贷关系。两名公益律师随后迅速将刘总及所经营的公司,一并告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公益律师了解到该公司融资对象广,欠款人数多,已引起当地相关部门重视,且指派专人来处理相关事宜。4月,法院组织民事调解,在朱宏伟、吴源源两名公益律师据理力争下,刘总也认可了毛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答应归还本息。最终,双方在法院达成和解,由刘某及所经营的公司向毛先生支付投资本金20万元,利息12万元,合计32万元。
官司打完后,两名公益律师连称毛先生算是幸运的,公司没有给他办理股权登记手续,他不能算是股东,此款才定性为借款,他才能打赢这场官司。
10月19日,公益律师朱宏伟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称,当前,确实有部分公司打着转让股权,成为股东的幌子,对外吸纳资金。由于股东要自担经营风险,公司若“亏损”,投资款就有可能化为乌有。部分公司通过虚假经营、做假账,从而达到侵吞他人投资款的目的。“投资有风险,投资前应尽可能了解投资对象的信息、信用及经营情况,对经营者背景也应作相关调查,不要盲目轻信高回报的投资项目。在相关股权协议里一定要对股东权利、义务、利润分配、股东退出机制、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如一方权利受到侵害应及时搜集证据进行维权。”
贫弱市民可拨打武汉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公益法律咨询热线:座机(027)65770835、手机13908642470,或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北二门一楼1030室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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