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解读新规重申:非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物投诉不受理

南都讯《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已发布一周。12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人就《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作解读,再次明确《办法》新规,重申6类投诉不予受理情况。

网监司负责人明确称,要对不予受理投诉的情形尽可能做“减法”,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遏制滥用行为。通过《办法》出台,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统一投诉举报处理制度,提升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效能,更好保障社会公众利益。

非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服务投诉不予受理

据悉,此次《办法》明确6种投诉不予受理情况: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或者本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的;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未提供法定投诉材料的;其他法定情形。

上述6条规定,被外界视为对规制恶意投诉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

近年来,恶意投诉举报索赔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

11月23日至24日举行的2019年互联网法律大会上,南方都市报新业态法治研究中心曾发布《恶意索赔行业观察报告》,报告通过研究近年来恶意索赔的现象指出,恶意索赔人滥用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监察投诉等权利,呈现团伙化、行业化等趋势,大量占用行政司法资源。并就此建议要进一步优化立法,制定明确的政策法规,加大对恶意索赔的整治力度,有效处理投诉举报。

一周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正式公布,对规制恶意索赔明确相关政策法规,引起公众广泛关注。

南都记者关注到,截止12月10日下午6时,微博话题“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不予受理”阅读量已达363.2万。

全国12315平台已上线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登录

据悉,投诉是消费者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解决修理、更换、退货、退款、赔偿损失等自身的民事诉求;举报则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

在上述《办法》出台后,公众要如何正确的投诉举报?

据了解,为规范投诉举报渠道、确保及时高效处置,《办法》规定,公众需要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提出投诉举报。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人介绍,目前投诉举报热线统一为12315,全国12315平台已上线运行,并支持网页、APP、微信、支付宝、百度等多种便捷的登录方式,可与全国企业法人库关联,消费者能随时随地向任何一家企业在线提出投诉举报,并直达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在线受理和反馈。

在接到投诉举报后,监管部门是否将及时处理?

据悉,《办法》还规定,投诉由被投诉人实际经营地或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投诉平台的由其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投诉平台内经营者的,由其实际经营地或者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方便选择其一。

据悉,收到举报的市场监管部门不具备管辖权的,应当告知举报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市场监管部门发现所查处的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管部门。如果举报人认为市场监管部门不作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进行救济和监督。

南都记者蒋小天 发自北京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4-08-15
下一篇 2024-08-15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