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放贷开原一信用社“总动员”:涉事领导有余罪 员工全是临时工

和讯银行消息 日前,自裁判文书网获悉,原开原市农信社某信用社5人违法发放贷款一案在辽阳市弓长岭区人民法院宣判。

自主任至信贷员 5名员工违法放贷

违法放贷开原一信用社“总动员”:涉事领导有余罪 员工全是临时工

判决书显示,2009年3月至7月间,一名郑姓客户要办理2008年的贷款倒贷,时任该信用社主任的赵某和时任该信用社副主任的李某,在明知道郑某的贷款理由均系编造,依然伙同3名信贷员违规向其发放借名贷款49笔,金额共计人民币444.7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郑某虚构贷款主体资格,借用十余人的身份证并以他们的名义编造了虚假贷款理由。其中444.7万元均由主任赵某审批,副主任李某发放205万元,其他三名信贷员分别发放75万元、75万元和89.7万元。

贷款到期之后,郑某没有偿还,后时任该信用社主任的亢某再次为郑某的到期贷款进行倒据,重新发放贷款465万元。

据和讯银行了解,截至此案判决,郑某的465万元均已逾期,该信用社工作人员对郑某多次催缴,郑某拒不偿还贷款。

2017年2月14日,除亢某外,其余5人均被辽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两名领导均有案底 涉事信贷员均系临时工

和讯银行发现,本案所涉及的信用社主任赵某和副主任李某在2015年均被刑事判决过,且赵某还是因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刑。

2015年8月,赵某因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开原市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2015年9月,李某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开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判决书所陈列证据中,和讯银行发现赵某自2009年10月至此案判决一直在开原市农信社待岗。同时在证据的情况说明中,其他涉事的三名信贷员均为临时工。

2018年12月28日,弓长岭区人民法院对上述5人进行了判决,因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赵某等五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0个月不等,除李某因在服刑期间被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外,其余四人均被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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