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我现在回想起来,我已经接手了四件医疗损害就纷纷的案件,两件已经办理完毕,有两件正在办理过程中。在我没有接受这样的案件时,对这个种类的案件有一种恐惧感!觉得专业性很强,不敢接手。我第一次接手这类案件的时候好像是十五年前左右的时间。那时我是在其他律师事务所做律师的,应当是医院做接骨手术失败了,我所代理的一方胜诉了。

我接手这类案件以后就感觉到这类案件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很容易办理的。

2018年我接手了一件交通事故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做完后,我又给委托人做了与交通事故相关的医疗损害责任案件。这属于一头牛,剥两层皮。结果案件又赢了。委托人非常高兴!可是医院方可哭了!说这是唯一一次的败诉!

目前手中尚有两件医疗损害纠纷案件。我初步估计也会赢得。

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我不能得到医院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那我只好代理客户去告医院了,也可以创收。并且效益可能比做医院的常年法律顾问的收益还要高。

我觉得律师担任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的效益,不如单独做案件的经济效益高。

以上的观点是律师要勇于开拓新的业务,只要做过一次,就会轻车熟路了。也要研究如何取得高经济效益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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