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有门” 靠法“有路” 德安县多举措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

找法“有门”、靠法“有路”。近年来,德安县司法局将“依法找法,帮你想办法;用法靠法,帮你有办法”的服务理念深植于公共法律服务中,整合全县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利用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调解涉企纠纷

  近日,德安县吴山镇人民调解委员成功调解了一起工亡纠纷,既保障了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2月25日22时许,吴山镇山湾村一组村民王某在一厂房加班做航吊时,突发意外死亡事故,公司通知其家属赶到现场。当晚,双方自行协商未果,请求调解。调解员一方面向有关人员仔细了解事情经过,一方面安抚死者家属情绪,争取合法合理赔偿,避免过激行为。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由承包方一次性支付工亡赔偿金135万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德安县司法局把用心调解每一个涉企纠纷都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试金石,坚持问需于企、服务于企,全力护航德安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公证便民为民

  近日,王某来到德安县公证处替其父母询问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事宜。原来,王某姐姐去世,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和姐夫已经协商好放弃继承姐姐在江苏的两套拆迁安置房继承权。“我父母常年卧病在床,不能来公证处签字,我又不知道需要哪些程序,提供哪些资料?”得知了王某的情况后,公证处为其开通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公证服务。

  约好时间,两名公证人员便携带相关公证材料前往王某家。公证人员告知王某母亲其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和义务、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和意义,在充分倾听王母的意愿后,依法定程序进行现场拍照、采集信息、收集所需材料、制作谈话笔录等一系列业务操作,为其办理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

  这是德安县公证处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证服务、不断提升公证公信力及知晓度的一个缩影。德安县公证处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举措,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畅通“绿色通道”。同时,对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员减免公证费,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公证服务需求。此外,德安县公证处不断优化线上法律服务,提倡全天候24小时将公证法律服务提供给需求群众,空间上满足群众就近获得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推行预约办证、节假日值班等举措,方便群众预约公证、办理公证,查询公证信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优质公证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

  法援暖人心

  “感谢法律援助,我已经拿到了3万余元补偿金。”王某在多次催讨工资未果后,到德安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接待后,了解到王某是农民工身份,对其免于经济状况核查,并第一时间通过“绿色通道”受理了申请,指派了擅长办理劳动关系方面案件的律师承办。在法援律师的努力下,经德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王某最终拿到了经济补偿金和待岗工资共计3万余元。

  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德安县将县法援中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组建律师团队常态入驻窗口值班,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与此同时,全面落实乡镇远程法律服务“乡乡通”设备和村居法律服务自助终端,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远程帮教会见、网上调解、远程法律咨询等线上服务。

  优化法律服务举措,德安县积极扩大法律服务范围,为特殊、困难群众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设“农民工维权窗口”,对农民工申请欠薪、工伤法律援助免于经济困难审查。推行预约、上门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伤残军人和重度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时,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来源:新法治报(廖梓歧 全媒体记者方维芳)

编辑:何 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焦 芳

审签:罗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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