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陈先生反映:自己居住在开发区明景花园明朗轩,他家楼上住户养狗,近日来每每深夜楼上狗叫不断,陈先生及其家人作息受到影响。陈先生不堪其扰,告知物业,物业多次调解仍未解决问题。
陈先生告诉记者,从3月5日开始楼上住户常常传来狗叫声,有时候从早上8点就听到狗叫,甚至有时候晚上12点过后狗吠声依然不断。记者致电明景花园物业,其负责人表示,已经多次和养狗住户沟通,但每次狗主人都沉默不言,事情一直未得到解决,物业已经将此事上报到社区居委会,目前正在等待社区安排人员过来调解。
“由于邻居养的狗每每深夜吠叫不停,已对陈先生和其家人的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陈先生可以请求所在小区的物业、所在社区居委会或司法所出面主持,与狗的饲养人进行调解。” 广东粤海律师事务所陈海萍律师解释,如调解无效,陈先生可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四条“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及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之规定,向居住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狗的饲养人停止侵害,限期排除妨碍。
陈海萍律师表示,另外,陈先生也可以报警求助。公安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对狗的饲养人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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