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5年之法院篇②」让每个公民都感受到公平的护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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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习近平

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司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

——孟建柱

冤假错案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要健全完善预防和纠正错案机制,吸取错案教训,完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尽最大努力保证公正裁判。 ——周强

核心提示

2010年5月9日,柘城县农民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因“亡者归来”被认定为错案,服刑11年的赵作海被无罪释放,该案随后被永久陈列于中国法院博物馆,成为载入中国法治进程史册的见证。

赵作海案及时纠正后,省高院院长张立勇第一时间赶到柘城县看望赵作海,并向他鞠躬致歉。张立勇说:“这次是专门代表法院向你道歉的。另外,还想告诉你,你被释放的那一天,河南法院将作为‘错案警示日’,以你的遭遇警示法官,决不能让错案再次发生。”

“错案警示日”一年一个脚印

2010

2010年,省高院将赵作海释放日定为错案警示日。随后,每年的5月9日都要举行错案警示日座谈会,与专家学者共同探讨预防冤假错案的机制,并在实践中进行探索。今年,已经是第七个年头了。在这七年里,河南法院在纠正冤假错案的过程中,没有停留在个案处理、就事论事的层面,而是进一步对制度问题展开思索和探讨。

2011

2011年“5·9错案警示日”座谈会的主题为:“铭记错案深刻教训,坚决杜绝错案发生”。此次座谈会邀请到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赵秉志、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会会长吴革、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莫洪宪、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于志刚、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法等专家学者参加。大家认为,赵作海案的发生不是偶然的,主要问题在于法官的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能力以及法院内部的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此次会议上,张立勇要求各级法院:要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要贯彻无罪推定司法理念和疑罪从无审判原则;要强化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监督制约;要扎实开展“五除”专项活动,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全面加强青年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设;要改革法官培训制度,提高年轻法官应对各种复杂问题和困难的能力。

2012

2012年“5·9错案警示日”座谈会的主题为:“牢记错案惨痛教训,学习贯彻新刑诉法”。座谈会邀请到清华大学教授张建伟、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志伟、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焦占营、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法等专家学者参加。此次会议强调,要彻底扭转司法理念,以此来指导刑事诉讼活动。要牢固树立“铁案”意识,结合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牢固树立证据裁判意识。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强化合议庭职责,进一步完善审委会制度等;加大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力度,不仅包括对案件的监督指导,还包括对法官审判作风和审判能力的监督指导。要加大错案责任追究力度,切实抓好《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试行)》的实施。

2013

2013年“5·9错案警示日”座谈会的主题为:“全面贯彻新刑诉法,切实防范冤错案件”。此次座谈会邀请了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副教授袁彬,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教授舒洪水,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法,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主任冯军义,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等专家学者、律师参加。此次会议强调,杜绝冤假错案,必须牢牢把握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必须始终做到诉辩平衡、居中裁判,努力把审判打造成刑事司法工作的中心;必须更加重视程序正义,把以人为本、保障人权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不懈追求。

2014

2014年“5·9错案警示日”座谈会的主题为:“完善人权司法保障背景下冤错案件的防范和纠正”。此次座谈会邀请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樊崇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王新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副教授李奋飞,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苗连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姜保忠,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主任陆咏歌等专家学者、律师参加。此次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

2015

2015年“5·9错案警示日”座谈会的主题为:“以审判为中心视角下的冤错案件防范”。此次座谈会邀请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王新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奋飞、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邹佳铭、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主任陆咏歌等专家学者、律师参加。此次会议要求,做到以审判为中心,要坚持“五个必须”:一是必须强化庭审的实质功能;二是必须加强对侦查权的监督和引导;三是必须强化对检察权的制约;四是必须保障控辩双方地位平等;五是必须积极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2016

2016年“5·9错案警示日”座谈会的主题为:“推进庭审实质化、有效防范冤假错案”。此次座谈会邀请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建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法、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李卫平、北京天弛洪范律师事务所律师焦鹏、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煦燕等专家学者、律师参加。此次会议认为,推进庭审实质化,一是要切实转变观念,重新认识庭审的地位和功能。二是要突出庭审在审查证据中的作用,实现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三是要强化对辩护权的保障,做到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四是要加强审判权对侦查权、起诉权的制约,促使侦查、起诉工作围绕审判运行。会议进一步强调,推进庭审实质化,不仅需要对公检法机关之间的司法职权配置进行改革,更需要对法院内部审判权的运行进行改革。

2017

2017年“5·9错案警示日”座谈会的主题为:“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有效防范冤错案件”。此次座谈会邀请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奋飞、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嘉军、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许兰亭、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主任曹英博、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主任陆咏歌等专家学者、律师参加。在会议上,与会人员先后参观了柘城县刚落成的“错案警示教育馆”,观看了省高院拍摄的专题片《直面错案,砥砺前行》,然后围绕“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有效防范冤错案件”这一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中央司改主题展开了深入研讨。此次座谈会认为,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除了完善的制度之外,更要强化司法理念转变,努力实现以卷宗为中心向以庭审为中心、从注重庭外调查核实到以庭审举证质证为主、从片面追求效率到公正优先等三个方面的理念转变;要强化律师在申请调取证据、质证、辩护、法律援助范围等方面的权利保障,借助法律援助律师的力量防范冤假错案;要让审判倒逼侦查、公诉机制早日形成,突出法院在司法职权配置中的权力制约作用,建立以法院最终审判为标准、为中心的司法权运行机制。

「砥砺奋进的5年之法院篇②」让每个公民都感受到公平的护佑

错案警示教育馆

「砥砺奋进的5年之法院篇②」让每个公民都感受到公平的护佑

全省法院总结赵作海案件教训大讨论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现场

防范冤假错案成绩斐然

早在2010年的全省法院赵作海案件教训大讨论活动总结会议上,河南法院就深入分析了赵作海案件产生的原因:一是司法理念出现了偏差;二是责任意识不强;三是办案水平不高;四是监督制约不力。会议随即要求,要在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加强监督制约、检查整改上下功夫,必须痛定思痛,亡羊补牢,建立健全刑事审判的一整套制度。

多年来,除了坚持“错案警示日”以外,河南法院还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努力。事实上,一些法治理念不仅已在河南法院生根发芽,有的已经成为更高层次的制度性安排或制度性框架。

针对刑事司法工作的漏洞,河南法院先后制定了非法证据排除、死刑案件证据审查、办案终身负责制等22项制度,夯实了严防冤假错案的基础,特别是河南法院首创的错案终身追究制度,被中央政法委全面采纳;倡导的被告人出庭“不穿囚服、不剃光头、不使用戒具、不设囚笼”等“去犯罪化标签”举措,被最高人民法院法庭规则部分吸收。一批“定放两难”的案件得到及时处理。

以赵作海案件为鉴,河南法院开展了久押不决案件集中清理活动,共清理三年以上超期羁押案件175件,部分案件以宣告无罪或检察机关撤诉的方式结案。其中,李怀亮故意杀人一案中,被告人被羁押近12年不能定案。省高院在省委、省委政法委的领导和其他政法部门的支持下,在既没有真凶出现,也没有“亡者归来”的情况下,依法宣告李怀亮无罪,成为全国首例涉及重大杀人犯罪的无罪判决案件。

从2010年起,省高院对二审及各中级法院报请复核的案件,因证据问题发回重审401件,依法改判175件,此外,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案件的核准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在2017年5月底召开的全国法院死刑核准制度改革十周年总结表彰大会上,河南法院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表彰并作典型发言。

每一次疑罪从无的裁判,都标注着法治进步的刻度;每一起错案的纠正,都浸润着公众对法治的信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我们坚信,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每一起冤假错案的纠正都将为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新注解,每一个个案正义的实现,都将为司法积累更大公信力,让每个公民都感受到公平的护佑和正义的阳光。

「砥砺奋进的5年之法院篇②」让每个公民都感受到公平的护佑

大法官张立勇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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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张立勇审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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